来台投案?理律证实已受理陈同佳委托 士检回应了

陈同佳是否如潘母要求将在10月23日来台,士林地检署表示,已收到律师陈报的书状,但后续事宜仍在讨论当中。(李文正翻摄)

港女命案凶嫌陈同佳去年10月23日出狱,至今1年多尚未履行来台自首的承诺,今陈同佳在台的委任律师指,已与台湾司法警察机关接洽及陈报办理案件,士林地检署表示,确实收到律师陈报的书状,现正研拟相关事宜。

理律法律事务所合伙人凃榆政律师,下午2时30分透过声明证实受委任,但基于律师保密义务,无法透露案情。新闻稿提及:「针对各位媒体所询问各项问题,因为涉及刑事侦查核心事项,基于律师保密义务,恕难奉告,请各位媒体谅解。」

潘母今接受媒体访问时说「陈同佳,你不是一个小朋友,现在你已22岁了,台湾提供几个途径给你,你为什么不去办手续起程呢?如果以错过我给你的期限10月23日,还没有踏上台湾国籍航空班机,我就不会再帮你求情,现在只剩下12日期限。」

士林地检署表示,已收到理律法律事务所的陈报的书状,至于详细内容,至于是否会如潘母所给的期限来台发给签证等程序,检方还在研究相关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