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煞到女客人「1晚好几次」 正宫翻咸湿对话纪录脸超绿
台中一名人妻发现丈夫外遇,甚至与小三传送咸湿简讯。(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中一名人妻发觉丈夫与店里的女客人外遇,互传咸湿简讯提及,「不好意思昨天把妳X太累」、「我爱妳,不该用草莓来伤害妳」等语,让她气得向2人求偿100万元。台中地院审结,判人夫与女客人须连带赔偿20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女子主张,于2011年与丈夫结婚,育有2子女,婚后她尽心为家庭付出,自营火锅店,还积极投资副业,开设多家服饰店,但丈夫却向她施以精神与肢体暴力,让她不得不离婚。
老板娘控诉,与丈夫婚姻存续期间,丈夫还行迹诡异,与经常来服饰店消费的女客人越走越近,被她发现2人多次发生性行为,还传送咸湿的对话与亲密合照,认为配偶权遭到侵害,故依法向2人求偿100万元。
对此,男子反控,妻子先于2021年1月离家10多日,抛家弃子,逼他先登记离婚才愿意返家,他照做后却发现妻子将保险柜的财物一声不吭全数带走,认为妻子早已无心维持婚姻,他与女客人也是离婚后才开始互动,同时控诉妻子也与店内的男员工有暧昧举动,同样主张配偶权遭侵害,向妻子求偿60万元抚慰金。
台中地院审理时,法官勘验男子与女客人的对话纪录,发现男子曾传送讯息称,「我爱妳,不好意思昨天把妳X太累」、「我爱妳,不该用草莓来伤害妳」、「真爱就像一场下不停的雨,我们是真爱吗!」等语,女客人还回应,「你快乐都会翘起来」、「(身体)非常好,一晚好几次」,等,均可显见2人关系已经逾越普通男女交往分际,侵害配偶权属实,故判2人应连带赔偿女方20万元。可上诉。
至于男方反控妻子外遇求偿的部分,法官认为女子与男员工共同出游时,都有按时向丈夫报备,当女子在脸书发旅游文时,男子还曾回应「老婆要注意安全」,认为并无女子与男员工偷情一事,证据不足,判男子败诉。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