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昂赴阿富汗签证受阻 外交部:仅阿驻巴使馆要求陆证明文件

作家李昂称,参与高宝旅行社的「阿富汗巴基斯坦探奇12天」行程,欲从巴基斯坦进入阿富汗时无法取得签证,疑似遭大陆打压。外交部发言人李宪章今表示,经外交部查询结果,仅阿富汗驻巴基斯坦使馆要求我国人申请签证时,必需检附中国大使馆的无异议证明(NOC)。

李宪章指出,根据外交部领务局网站资料,国人申办阿富汗签证可赴阿国日本及驻韩国大使馆申请,经外交部29日电洽上揭使馆均获复,国人申办阿国签证仅需事先将申请资料备齐,即可赴该等使馆递件。

李宪章表示,经透过管道联系,阿富汗驻巴基斯坦大使馆回复,国人赴该馆申请赴阿国签证,必需出具中国大使馆的NOC(无异议证明,Non Objection Certificate)。

李宪章强调,NOC为印度次大陆(如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尔国家)国家政府部门于受理签证等事项习惯要求的文件,惟经外交部查询结果,仅阿富汗驻巴基斯坦大使馆表示申请签证时必需检附无异议证明(N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