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钧监院副院长人事同意权案 5/24立院表决

亲民党立委李鸿钧9日在立法院受访表示,感谢蔡总统的肯定与提名,并遵循监察委员超越党派、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辞去亲民党秘书长职务、退出政党与所有政党活动,全力争取立委的支持与同意,以进入监察院与其他监察委员一同努力。(刘宗龙摄)

蔡英文总统提名亲民党秘书长李鸿钧为监察院监委及副院长,立法院今召开院会,确定将此人事同意权案,于5月18日举行全院委员会进行审查,并于5月24日进行同意权案投票表决。

蔡英文总统提名亲民党秘书长李鸿钧担任监察院副院长,总统府于9日送交咨文,咨请立法院行使同意权。李鸿钧对此表示,遵循监察委员超越党派、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他将辞去亲民党秘书长职务、退出政党与所有政党活动,争取立法院同意他担任监察院副院长。

李鸿钧的监委人事同意权案于今天列入立院报告事项,民进党团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提议于5月18日举行全院委员会进行审查,由民进党推派5人、国民党推派3人、民众党及时代力量各推派1人进行询答;审查完竣后,接着再于5月24日在院会进行人事同意权案表决。由于在野党并无异议,提议最后照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