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老師教製毒 判7年9月
原在桃园南区某国中教理化的梁姓男子(中),却将化工专业传授毒品制造工法,去年9月落网后与主嫌麦某、同伙刘男羁押迄今,桃园地院审结,依共同制造第三级毒品而混合二种以上毒品罪,将麦、刘2人分别判5年、3年11月徒刑,梁男拒认罪获判7年9月,可上诉。记者陈恩惠/翻摄
梁姓国中理化老师二○二一年前加入麦姓主嫌的制毒集团,传授制毒工法,在桃园杨梅租屋制毒,检方去年搜索逮捕麦男、梁男及共犯刘男到案,桃园地院近日依制造毒品罪重判梁男七年九月徒刑,麦男、刘男分别判处五年、三年十一月徒刑。
警方前年在北部破获制毒工厂后,溯源发现梁姓理化老师隐身幕后,宛如美剧「绝命毒师」情节。桃园市教育局表示,梁男曾任某国中代理教师,但一○六学年度上学期留职停薪,后因常迟到未续聘,任教期间教学正常。
法院审理时,麦男、刘男坦承制毒,二○二一年十月起由麦男出资,刘男承租杨梅区泰圳路房舍为制毒工厂,主要制造三级毒品「喵喵」,梁男则是「技术指导与教学」,并取得四级毒品先驱原料及相关设备,刘男另负责搬运、组装设备、制毒工厂水电、安装定时器等工作。
梁男辩称,他不知麦男、刘男在制毒,他只是帮忙购入原料,确认是否合法,也从未指导麦男制毒,充其量仅属帮助犯。
合议庭比对梁男、麦男与刘男在警询时供词,再对照三方手机对话纪录,认定梁男确知麦男在制毒,他遍寻所需原料,并在观看麦制毒成果后,还协助解决制造过程中化学反应等问题;若非梁男利用教学身分,取得制造毒品的原料与设备,麦男无能力制毒,显见梁男在制毒过程中扮演不可或缺地位,属于共同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