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23条立法属优先选项

香港特首选举提名期进入倒数3天,宣布参选的香港前政务司司长李家超被问及《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相关事宜,表示「23条立法属宪制责任,将会是其中一个优先选项」。(中新社)

香港特首选举提名期进入倒数3天,宣布参选的香港前政务司司长李家超12日继续进行选举行程,被问及《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相关事宜,李家超表示,「23条立法属宪制责任,将会是其中一个优先选项」。他还表示,对于延宕已久的陈同佳案件,台湾当局应立即接受陈同佳自首。

李家超12日早上在社群网站公开他于11日拜访多个香港建制政党和团体的精华片段,提到香港需要有稳固的社会环境,过往香港有很多有风险的地方未填补,要管理相关风险,才能稳固环境,提升竞争力,让整个社会受惠。

李家超拜访香港友好协进会时则指,参选特首是莫大人生挑战,为了香港好,他会全力以赴,但只有一个人力量无法解决问题,需要大家协助。他说,参选特首很艰巨,有时也会觉得疲累,但只要听到选委说鼓励的话,他便会继续迎难而上。

李家超12日下午则拜访香港中国企业协会,他称,与会者认同和支持他的管治方向,收集众多意见后,需要时间整合。被问及《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相关事宜,他表示,自己的立场与现届政府一样,「23条立法是港府的宪制责任,将会是其中一个优先选项」,香港需要有稳固社会环境,除了国家安全外,还包括金融体系的风险管理等,准备应对不同方面的攻击。

针对陈同佳案,李家超指出,根据香港法律,陈同佳已是自由身份,他亦多次表示非常希望前往台湾自首,任何的正常当局也应该接受一名逃犯自愿去自首,因此这应该问台湾当局,「这是公义所在,不要政治化整个议题。」

陆委会对此多次指出,陈同佳为杀人嫌犯,并非单纯移送问题,须由台港双方就管辖权及相关公权力行使进行沟通,同时,基于证据的完整性及合法性不容被挑战,亦请港府回应早先我方提出司法互助请求,确保案件的后续侦查与审判的进行,盼能获港府正面、积极之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