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判刑5年 徐永明担心会不会「被出意外」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民进党党工人权工作者李明哲入境中国,遭当局以「危害国家安全」拘捕,事后当庭认罪,28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李明哲则当庭表示不上诉。对此,时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质疑,李明哲「被失踪」、「被认罪」、「被放弃上诉」,难保下一步会不会「被出意外」,盼我方政府对该案要有清楚的立场,否则两岸未来恐怕是胆战心惊。

▲李明哲案宣判。(图/翻摄自法院微博)

李明哲长期关注大陆民间社会发展维权人士议题,并曾在2004年到2008年间担任民进党社会发展部(现社运部)工作,3月19日赴陆失联,随后证实是遭当局逮捕,期间对案仅透过国台办2度对外发布声明,并未详细说明案件事实,也拒绝家属探视。

最终,李明哲遭「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9月11日湖南岳中级法院开庭,李明哲当庭认罪,并称口供是真实的,未受逼供,法院28日宣判,李明哲被认定是积极参与份子,但有认罪悔罪,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徐永明批评,这样的判决结果根本是胡乱强栽罪名哲,写文章宣扬自由民主就叫颠覆国家?如果真犯了「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5年能对大陆人民交代吗?而以我方人民的角度,李明哲的行为是言论自由,任何罪名与判决都是莫须有。

徐永明呼吁,政府对李明哲案要有清楚的立场,不能任由陆方欺压民,否则未来两岸交流恐怕是胆战心惊,人人都要担心自己会不会是下一个李明哲。

面对宣判结果,陆委会表示,「传播民主理念无罪!」李明哲基于对中国大陆社会公益与未来发展的关心,和当地友人交流台湾民主发展经验的相关言论与网路传递,并未危害中国大陆的安全与安定,并强调政府仍会继续努力,直到李明哲平安返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