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凍漲 曾巨威:電價調整更政治化

国立政治大学名誉教授曾巨威。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电价四月将调涨,蓝白提案建请立法院会决议要求行政院冻涨电价;国民党立委傅崐萁则提案修正「电业法」,要求经济部电价费率审议会的决议,须经立院同意。立院要求冻涨电价,是否有立法扩权问题,有学者认为,以目前的实务见解,应该是合宪;但也有学者表示,若修法通过,将使以后电价调整的专业度难以维持,也更政治化。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指出,授权「立法院同意」的监督模式,在我国已是十分常见的「立法院监督行政权」方法。由于立法院的监督一般都是狗吠火车,力道不足,才形成以「同意权」来确保行政部门会向立法院负责。因此,除非宪法法庭有新的见解,不然实务来看,这种做法似乎是正常、普遍,合乎宪法的。

廖元豪说,尤其「费率」的性质,比较接近行政命令。大法官释字五四三号解释,在讨论紧急命令执行要点时,也说这种重要规范应该「依行政命令之审查程序送交立法院审查」,可见以「立法审查行政决定」来监督的方式,大法官原则上是肯认的;虽然在学理上、比较法上,其他国家会有些不同的观点。

政大金融系兼任教授李桐豪说,如果蓝白提案要在立法院会做成决议,要求在尚未达到能源政策的配比之前,政府必须冻涨电价,除了代表国会的态度,也迫使新政府必须落实其能源政策。而修「电业法」部分,虽然无法赶上下个月涨电价前适用,但可研议让收费费率的计算公式直接入法,或可朝向电价审议委员会的决议,涨幅若超过某个百分比上限,必须经立法院同意。

政大财政系名誉教授曾巨威表示,如果大家把电价看作是很专业的议题,本来就应该由行政部门用专业方式、掌握正确资讯来决定,才是负责的作法,如果今天立法院要把这个权力拿掉,反而违反电价调整问题的本质,未来若修法通过,将使以后电价调整的专业度难以维持,也更政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