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过台德、台吐、台露刑事司法互助协议 强化国际合作打击犯罪
▲韩国瑜敲槌照案通过。(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立法院会今(14日)审查驻德国台北代表处与德国在台协会刑事司法互助协议、中华民国(台湾)政府与吐瓦鲁国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条约、中华民国(台湾)政府与圣露西亚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条约,在朝野立委并未提出异议下照案通过,合作项目包含解送受拘束之人、搜索及扣押、资产冻结、犯罪所得追征等等,有助增进刑事司法合作效率等事宜。
行政院函请审议「驻德国台北代表处与德国在台协会刑事司法互助协议」一案,立法院去年底交外交及国防、司法及法制两委员联席会议进行审查,会中请外交部部长林佳龙、法务部政次黄世杰报告,另请司法院刑事厅、内政部警政署及法务部调查局等相关 机关派员列席备询。
台德刑事司法互助协议共计20条,条约项目包含:取得人之陈述、视讯讯问、为取得陈述或其他目的而解送受拘禁之人、搜索及扣押、送达文书、电话、电子及其他形式之通讯监察、联合侦查团队、资产冻结、执行与犯罪有关之财产没收或追征之确定裁判或命令、资产分享。
外交部书面报告指出,我国与德国、吐瓦鲁国、圣露西亚同为追求民主、自由、法治的理念相近国家, 吐瓦鲁国及圣露西亚更为我国之忠实友邦。上述三约生效后,将使我与德国、吐瓦鲁国及圣露西亚在刑事司法互助领域之各项合作有明确之法源依据。
报告指出,修法后得以扩大及深化双方合作范围,降低以往跨境取证之困难度,缩减人力及时间成本,提升犯罪侦查效率及审判定罪率,展现我国对于打击跨境犯罪、捍卫司法主权之坚定信念及丰硕成果, 对于拓展双边各领域合作关系及巩固邦谊均亟具正面效益。
报告点名,我国迄今已与美国、菲律宾、南非、波兰、诺鲁、贝里斯、斯洛伐克、圣文森及 格瑞那丁、帛琉等国签署刑事司法互助条约或协定,未来仍将持续规划与友邦、新南 向政策国家及其他理念相近国家洽商司法互助相关条约协定,落实打击跨国犯罪并兼顾人权保障。
刑事司法互助条约项目包含:取得人之陈述、视讯讯问、为取得陈述或其他目的而解送受拘禁之人、搜索及扣押、送达文书、电话、电子及其他形式之通讯监察、联合侦查团队、资产冻结、执行与犯罪有关之财产没收或追征之确定裁判或命令、资产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