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修法议员助理费总额月增8万 北市议员:聘请更优秀人才加入

▲台北市议员詹为元。(图/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立法院会4日三读修正通过《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部分条文,将调增直辖市议员助理补助费总额从24万增至32万元、县市议员由8万增至16万元;并加发村里长春节慰劳金1.5个月,共7.5万元。助理出身的台北市议员詹为元说,助理薪资水准低落难以根留人才,未来可以用更妥适的薪资,聘请优秀且有志改变社会的朋友一起加入行列。

詹为元说,他从助理出身,深知助理薪资条件的严峻,尤其地方县市议会更因长期没调整预算,导致助理薪资水准低落,难以根留人才;詹表示,仔细想想,助理研读法令政策,推动政策精进,影响国家与城市甚巨,但却领着低于社会水准的薪资,何其讽刺。

「这次感谢朝野立委不分党派,终于修正通过议会助理调薪法案。」詹为元说,修法通过后,让议员可以用更妥适的薪资,聘请优秀且有志改变社会的朋友一起加入行列。

三读条文明订,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助理补助费,总额分别从每月原来24万元增加至32万元、8万元增至16万元,并再外加助理补助费总额20%补助议员支应助理加班费、资遣费等费用。

增订村里长春节慰劳金的部分,三读条文明定,现行全国村里长共7,748人,村里长由乡镇市区公所参照军公教人员年终工作奖金发给规定,编列预算于春节期间另发给事务补助费,其金额以村里长事务补助费数额为基准计算,该支出由内政部编列预算支应;参照军公教人员年终工作奖金1.5个月,以5万元为基准计算,村里长每年春节可领7.5万元。

而为考量近年物价增幅,立法院会也三读修正通过「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附表,直辖市议员的每人每年为民服务费上限由每月2万元提升至4万元,县市议员为民服务费上限由每月9000元提升至2万元,乡镇市民代表为民服务费上限由3000元提升至5000元。

此外,三读条文也增订,村里长任职满6届且年满65岁者,应给予慰劳金及表扬,其额度及支给办法由内政部订定之,条文明定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