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发科吁开放陆资:美、欧、韩都有合作案例
联发科24日举行股东会,会后针对「为何要允许申请陆资投资」做出解释,并强调外界所盛传的,美国、韩国及欧洲禁止陆资投资的消息,是不符合事实的。
联发科表示,允许申请陆资投资是业界的共识,更举例,2016年2月第十届第五次理监事联席会议,不记名投票结果是「全票支持」;2016年5月IC设计产业策略委员会对此「决议同过」;2016年6月第十一届第十次理监事联席会议提案「讨论通过」。
对于申请陆资投资问题,联发科再三强调,有条件允许申请,不等于全面开放,公司所建议的投资是以不影响控制权与经营权为前提,投资在联发科技控股的子公司,也建议陆资投资案可以比照晶圆代工及封装测试,纳入正面表列项目,政府专案审查且有最终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