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书骂陈时奋「不要脸的脏东西」 黄光芹判赔5万元

脸书骂陈时奋「不要脸的脏东西」,黄光芹挨告判赔5万元。(图:shutterstock/达志)

前(2023)年民进党爆发性骚丑闻,名嘴黄光芹在脸书发文「赖清德有要绿营侧翼名嘴这样干吗?!」,但本名陈时奋的旅美教授「翁达瑞」也发文回击,双方脸书上「交火」,陈提刑事自诉指控涉犯公然侮辱罪,高等法院去年7月判黄无罪确定。但民事部分,因黄骂陈「不要脸的脏东西」,法院日前判黄需要赔偿5万元。

据了解,陈时奋指控黄光芹在2023年6月8日上午7点多在她脸书帐号「黄光芹」之网页上,发表如「赖清德有要绿营侧翼名嘴这样干吗?!」的文章,内容提及他脸书帐号「翁达瑞」,而后他以「翁达瑞」帐号在脸书上发表「驳斥黄光芹的恶意攻击」一文,对黄女的文章加以回应。

陈说,原本认为双方虽然意见立场不同,但可以理性辩证,不料黄女在被当天她的脸书撰文称「不回应不值得回应的反扑,连他的名字都不想提,不要脸的脏东西!」,拒绝沟通,她以「不要脸的脏东西」等语贬抑他的之社会评价、人格及名誉,涉犯刑法的公然侮辱罪嫌。

法院审理后认为,客观上无去从脸书的言论,得以知悉黄女所指之人为何人,且黄女也未主动连结或转贴陈男的反击文章,更未指明其所公开评论者即为陈男,自难认黄女有何侮辱陈男的之客观犯行及主观犯意。

法官审酌,黄女的言论,是就从政女性所受政治霸凌等公共议题之意见表达,且同时以本案言论即性质上属较粗鄙、不雅之词汇,表达其不愿另启回应或回文之意见,究与无端恣意之抽象谩骂有别,自非以毁损陈的之人格、名誉及社会评价为唯一目的,难认系出于羞辱、嘲笑或其他表示足以贬损陈的名誉、评价、人格之意思,判她无罪。陈上诉高院后,法官判黄无罪确定。

民事部分,陈时奋指出,他回应发表「驳斥黄光芹的恶意攻击」文章回应,却被黄光芹以「不回应不值得回应的反扑,连他的名字都不想提,不要脸的脏东西!」辱骂,且经转传可知一般阅听众都知黄光芹就是在暗讽他的帐号「翁达瑞」,认为其社会评价、人格与名誉已受贬损,请求赔偿151万元。

虽然黄光芹反辩称贴文并非指涉陈时奋,是回应私讯攻击的网友,并无侵害他人名誉,也无旁人自凭想像对号入座的空间,但她所述是在评论立委高嘉瑜遭政治霸凌事件。但法官仍不采信,以黄光芹纵因陈时奋贴文心有不快,仍不应以「不要脸的脏东西」辱骂等原因,认定其言足以使陈时奋感到痛苦,判黄光芹需赔偿5万元。可上诉。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