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称陈时奋「不要脸的脏东西」 黄光芹判赔5万元

▲资深媒体人黄光芹。(图/黄光芹脸书)

文/中央社

媒体人黄光芹2023年与笔名「翁达瑞」的旅美教授陈时奋在脸书交锋,黄光芹批评陈时奋「不要脸的脏东西」,遭提民刑事告诉。民事部分,法院认定黄光芹侵害陈时奋名誉权,判赔5万元。

根据判决书,黄光芹2023年6月8日在社群网站脸书Facebook发布「赖清德有要绿营侧翼名嘴这样干吗?!」一文,提及「民进党爆发性骚丑闻案时,这些侧翼名嘴再次倾巢而出,把高嘉瑜私下或公开都没说过的话,栽到她的头上......翁达瑞之流者煽风,其他绿营名嘴跟着点火」等。陈时奋以「翁达瑞」帐号在脸书上发表「驳斥黄光芹的恶意攻击」回应。

▲陈时奋。(图/ETtoday资料照)

陈时奋主张,原认为双方虽然意见立场不同,但可以理性辩证,未料黄光芹在脸书撰文称「不回应不值得回应的反扑,连他的名字都不想提,不要脸的脏东西!」其中,「不要脸的脏东西」等语贬抑他的社会评价、人格及名誉。陈时奋提出刑事自诉控告黄光芹涉公然侮辱罪。

刑事部分,一审台北地方法院以难认定黄光芹这段话是针对陈时奋,另外,黄光芹的言论是就从政女性所受政治霸凌等公共议题意见表达,不是以贬损陈时奋人格为唯一目的,判黄光芹无罪;经上诉,二审台湾高等法院驳回上诉确定。

陈时奋另在新北地方法院向黄光芹提诉求偿151万元,黄光芹主张贴文非指涉陈时奋,所述是在评论立委高嘉瑜遭政治霸凌,属善意发表对可受公评事务的评论,非以侵害他人名誉为目的,言论自由保障应优于名誉所保护的法益,请求驳回告诉。

法官判定,黄光芹在脸书以「不要脸的脏东西」指述陈时奋,「不要脸」有不知羞耻之意,「脏东西」则指品格有污点、人品低俗,客观上足以使社会上对陈时奋人格、名誉评价受到贬损,并认定这段发言足以使陈时奋感到痛苦,判黄光芹须赔偿新台币5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