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陈明文护航审判长丈夫升迁 黄越宏二审加码改判赔60万

法治时报社长黄越宏影射立委陈明文,替法官之夫乔升迁,判赔60万元。(本报资料照片)

2017年时任法治时报社长黄越宏,公开影射民进党立委陈明文替承审他案子的女法官之夫「乔」升迁,陈提告向黄求偿,一审台北地院认定黄未合理查证,已损害陈的名誉,判赔20万元,二审台湾高等法院加码改判60万元确定。

黄越宏2017年9月20日在法治时报网站刊登文章,指陈明文利用「英系」及「立委」影响力,将陈珍如庭长的老公从中油公司高雄厂调回嘉义,让夫妻俩不用再分隔两地;另外传陈珍如承审陈明文案,一个审级拖延5年多,好让案子可适用「速审法」。

同月26日,黄越宏又刊登文章指陈珍如承办陈明文案件后,她老公的调动与升迁都开始顺利了起来,这种巧合会让司法公信力再次暴跌;黄同月21日上节目「政经看民视」,又再度提及此事。

陈明文对黄越宏提起民、刑事诉讼,刑事部分,陈自诉加重诽谤,黄虽否认犯行,但北院刑庭查出陈珍如的老公未曾从高雄厂调回嘉义,当时最近一次调动在2014年3月16日,原因是配合业务需要,并非升迁,故认定黄的言论不实,依散布文字诽谤罪判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元。

民事部分陈明文求偿200万元,北院民庭认为,陈明文身为政治人物,虽要有更容忍度接受公众检视,但其名誉权仍受保障,黄越宏自承是资深司法记者,相较一般民众有更多查证资源及能力,却未合理查证,判应赔偿20万元。

二审高院也认定黄越宏没有尽合理查证之义务,并无相当理由确信其为真实,且客观上已侵害陈明文之名誉,考量两造身分、地位、经济状况,判决黄男须赔偿慰抚金以60万元,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