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书张贴「满门婴烈」诽谤判刑 前律师议员喊冤将上诉

新竹县前议员连郁婷(左)因在网上贴文指称某产后护理之家虐婴,遭新竹地院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对次她本人喊冤将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前新竹县议员连郁婷去年在粉专贴「满门婴烈郑太太」、「施虐的婴儿照护员,已经被起诉是事实」等文字,指谪时任行政院顾问郑宏辉之妻为负责人之莱姆产后护理之家有故意虐婴之事,遭新竹地院依散布文字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对此连郁婷表示会再上诉。

去年5月连郁婷在粉专公开贴文指控郑宏辉妻子经营的莱姆产后护理之家对婴儿施虐,内文提及「满门婴烈郑太太」、「施虐的婴儿照护员,已经被起诉是事实」、「你跟莱姆产后护理之家身为聘请施虐员工的雇主,就是要负起雇主责任」等文字,检方起诉时认为文字足以贬损郑宏辉妻子名誉及社会评价。

连郁婷则表示,确实有透过脸书公开张贴该文字,但并未有何散布文字诽谤犯行,并认为自己所为是以新竹县议员身分呼吁行政机关对月子中心管理之重要性,陈述基于公共利益所为,并无散布文字诽谤之行为与故意。

新竹地院法官审理时认为,连郁婷为县议员属公众人物,声量及影响力显高于一般社会民众,加以具有律师身分,对于法律案件评论影响更为深远,但连明知莱姆产后护理之家照护员为过失伤害婴儿,却提及「施虐的婴儿照护员已经被起诉」等传述婴儿照护员因故意伤害婴儿遭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难认是出于善意发表言论,无从适用刑法第311条规定免责。

新竹地院法官认为,连郁婷在尚未与告诉人达成和解,以赔偿损害之结果及原因,参酌动机与目的为唤起社会大众对婴幼安全之关注,立意良善,但连郁婷于案发时为新竹县议员,其于网路上散布文字影响力甚钜,所为严重影响告诉人及所经营公司之声誉,依散布文字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

对此连郁婷回应表示对于判决结果感到委屈,担心引起寒蝉效应,婴儿不会说话,她认为会有生命危险就是「虐待」,过失也算是「虐」。连郁婷表示,议员不能每个议题都在每年2次的总质询内说完,在议会以外的言论,也应属言论免责权范围,对于此判决结果,她会继续上诉,若高院判决结果也不如预期,将声请大法官释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