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同僚都骗!十军团中士这方式诈12官兵14万元 下场出炉
陆军第十军团机械化步兵吴姓中士涉嫌利用职务之便谎骗12名同僚「溢领的战斗加给需缴回」诈得14万余元用来个人投资,台中地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褫夺公权3年,缓刑3年,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陆军第十军团机械化步兵吴姓中士涉嫌在兼办人事及财务业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谎骗同连队12名官兵「溢领的战斗加给需缴回」诈得14万余元,并用来个人投资;台中地院审酌,吴男坦承犯行、缴回犯罪所得且情可悯恕,3度减刑后依12项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褫夺公权3年,缓刑3年,可上诉。
吴男是203旅副班长并自2021年8月起兼办人事与财务业务。前年3月至10月期间,吴男假训练班队名义,向同连队12名官兵谎称其「溢领战斗加给需缴回」,12人因不熟加给规定信以为真,便按照要求将款项汇给吴男。吴男共诈得14万5182元,用于自己投资热门商品以赚取差价。
直到国防部清查近5年曾受「短期班队」训练纪录但仍支领战斗加给的现役人员及其溢领金额,受骗12人在查对薪饷及、互相询问后才发现被骗,向上通报揭发,并由检察官依贪污罪嫌提起公诉。
台中地院认为,吴男利用职务之便,谎骗12名官兵以为参训多领取的战斗加给需要缴回,佯称将由代为收取以便层转预财组,已构成《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2款「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
台中地院审酌,吴男身为公务人员却不知廉洁自持,为贪图小利,借此从中诈取财物,所为影响国民对于公务机关廉洁之信赖,行为不可取。但吴男犯后坦承犯行并缴回犯罪所得,尚具悔意,且其所犯的每笔款项5万元以下,综合考量犯罪情节显可悯恕,认为7年判刑仍过重,3度减刑后依12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褫夺公权3年,缓刑3年,缓刑期间应付保护管束,并接受3场法治教育课程,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