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司机伙同少年替诈骗集团领人头帐户包裹 法官判无罪理由出炉!

▲Uber司机涉替诈骗集团人头帐户包裹被起诉,法官说「没被害人」所以判他无罪。(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孙于珊/台北报导

一名李姓Uber男司机涉以4000元报酬伙同一名林姓少年,替诈骗集团到便利商店领取人头帐户包裹,不料当场警方查获逮捕,吃上诈欺罪官司,但李男喊冤,他不懂中文才会被骗去领包裹。台北地院审结认为,李男代领的人头帐户被警方查扣,还没被用于诈骗,并无被害人,因此判李男无罪,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 2018年10月24日傍晚6时许,李男受诈骗集团成员绰号小花哥」的成年男子指示至台北地区领包裹,并约定报酬4000元,李男明知该工作内容酬金显不相当,可预见包裹为犯罪集团物件,但仍与一名15岁少年一起到便利商店领包裹,并承诺事成后会给他500元。不料,少年单独出面柜台人员领取包裹时遭警查获,发现包裹内有提款卡2张及存折2本,李男见事迹败露旋即驾车逃离现场,但最后仍被检警循线通知到案。

李男否认犯行辩称,他是Uber司机,因「小花哥」表示已喝酒不能开车,委请他帮忙代领包裹,他则向小花哥表示不会领包裹,小花哥就叫他找人同行,刚好林男也在旁,小花哥也说会给他们俩各2000 元作为车子加油钱,并非报酬;李男还说,小花哥可能知道包裹内容物,也知道他不懂中文才会骗他去领包裹,并强调他真的不知包裹内容物为何。

法官认为,李男及少年到超商要领取包裹时,就被警方查获,尚未沦为诈骗集团汇入非法所得的帐户,也未见被害人出面指控,难认本案中有任何被害人遭骗,与《刑法》诈欺取财罪构成要件不符,且查无其他积极证据,不足以证明李男犯行,因此判他无罪。

姊妹们!给他点颜色瞧瞧!!!

【更多新闻

►他扬言把「心交给撒旦恶魔」:我要当下一个郑捷!亮刀追砍获缓刑

►批陈菊用募款钱选「红卫兵」挨告!名嘴张友骅传唤不到…恐遭拘提

罚单过期了!他机车违停黄实线挨罚600元…一句「没收到」守住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