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约审查 社维法揪疫情假讯息恐侵犯人权

法务部公布两公约国际审查委员会报告,审查委员指出政府用社维法裁罚遏止假疫情,有侵犯人权之虞。(李奇叡摄)

两公约第3次国家报告国际审查会议,13日公布结论性建议,9位来台的独立专家审查委员,因台湾先前在国际间优异的防疫表现,也特别关注这个面向,指出政府为了遏止疫情不实讯息,曾以《社会秩序维护法》裁处多人,但缺乏在刑法定罪所要求的准确性,恐对人权造成侵犯。

专家们透过国际审查委员会,共通过92点结论性意见与建议,法务部13日已制成初稿,由于部分内容涉及专业法律用语尚待修正,例如将专家指称的社维法「起诉、定罪」更正为「裁处」,之后再报呈给行政院做出定稿。

审查委员相当赞赏台湾政府为防疫做了大量努力,但认为国人健康安全仍需与两公约所保障的人权自由互相平衡。在此过程中,政府应更谨慎运用相称性原则和合理性标准,并建议针对那些因防疫政策受到不利和不对称影响的群体,制定措施进行适当补偿,同时避免继续遭受不利对待。

报告中也指出,对于受到疫情影响的言论自由部分,台湾政府以《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条中「散布足以影响公共安宁的谣言」的罪名「起诉、定罪」(正确用语应为裁处)多人,虽然在防疫上似乎非常有效,实际上却对一系列人权造成侵犯。

审查委员建议,政府因应防疫所采取的措施,涉及范围很广,因此不受限制的公开讨论和辩论特别重要,若民众因害怕发言遭起诉(裁处),就会对言论自由形成阻碍。此部分法律适用关乎言论自由的限制,以及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公共健康和道德间的平衡,也是两公约中《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明令要求的事项,但显然社维法63条却缺乏刑法定罪所要求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