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前瞻丨《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备受期待 新质生产力需要更多民营企业参与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缴翼飞 北京报道

过去的一年是民营经济的“政策大年”,“两个毫不动摇”成为高层会议上提及民营经济发展时最常强调的关键词,被称为“新31条”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在7月份发布,随后的半年中,发改委设立了民营经济发展局,多个部委出台了涉及数十项针对性配套措施,尤其是在年底,金融部门也专门出台了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措施。

2024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也正式启动,如何让民营经济在新的形势和环境下焕发活力,无疑也是接下来一段时间的重要议题。

《民营经济促进法》呼声渐起

民营经济在中国经济中的比重持续提升,已经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8月底,民营企业在企业总量中的占比达到93.3%,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过,实践中民营经济存在法治保障不到位的问题,近年来,针对民营经济专门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2月21日,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组织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代表和专家学者对立法的意见建议。会上,司法部部长贺荣强调,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已经启动。

民建中央拟提交的《关于尽快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提案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将《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重大立法、应急立法列入2024年度立法计划,并争取在2024—2025年正式制定出台。

近年来,中央出台的保护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大多没有实现法律化,已出台的一些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在法律位阶和效力上仍然较低,且缺乏系统性。

“民营经济的投资信心、企业成长,不能单纯依靠政策,融资难、融资慢、市场准入不平等、选择性监管等问题,需要通过立法给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更多保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

对于《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内容,民建中央提案建议,一是从法律层面对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以及民营经济的定义、性质、范围、地位、作用等进行明确。

二是对民营企业的经营范围、市场准入、招投标、投融资等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为民营企业提供与国企、外企同等的国民待遇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会,推进构建市场公平竞争机制。

三是对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公共服务、政企关系、统计监测、征信建设、人才引进培养、职称晋升等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

四是加强对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的整顿治理,加大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严格区分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涉刑事案件非法财产与合法财产,建立明晰的界限和有效的保护机制。

刘俊海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就是要围绕民营经济、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最关心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目前,民营企业的核心诉求都离不开“平等”与“公平”两个关键词,应确认民营企业的平等法律地位、政治地位与社会地位。保障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的平等监管,监管者必须对各类企业平等一体监管,不能搞选择性执法等。

鼓励民企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

新质生产力,核心在创新。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民营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贡献了全社会70%的技术创新成果,涵盖了80%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90%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上可以大有作为。

工信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建设未来产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孵化基地,梯度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巨人”企业。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快速发展,培育多元化的未来产业推进力量。

证监会近日在对去年两会《关于支持中小型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助推企业科技创新的提案》的答复中表示,证监会接下来将创造更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继续发挥好资本市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的作用,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生力军作用的发挥。

不过,目前民营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尤其是法治环境还须改善,民营经济实际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相对有限,国有资本对民营企业引导不够。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吴刚梁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目前应当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同时,通过深入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让民企有更多进入垄断行业进行投资的机会。特别是一些规模大、产业链长的中央企业,可以通过专业化整合,带动民企共同发展。

民建中央也在拟提交的《关于鼓励和吸引民营企业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提案中建议,应当积极为民营企业投资、运营松绑,完善公平市场环境。比如,系统梳理和废除限制民营企业准入的政策,清查整顿隐性壁垒,发布相关政策通知,定期公示清理成果;探索拓宽民营企业准入领域,鼓励各省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重点领域项目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包括民营企业投资基金运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重大投资项目市场化入股等多种方式并存的民资投资图景,在重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中对国企民企一视同仁。

着力改善营商环境和企业预期

我国中小企业与民营企业互为主体。在过去的一年中,中小企业整体运行向好。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指数平均值为89.2,指数累计上升1.1点,扭转了过去两年指数连续下降局面,进入2024年,1月中小企业发展指数再度上升达到89.2,环比上升0.2点,高于2023年同期,反映当前中小企业运行呈现出发展信心有所提振、市场预期逐步恢复。

不过,中小企业协会的分析文章指出,当前小微企业困难仍较突出,普遍面临经营信心不足、需求偏弱、成本上升、增收不增利、应收账款拖欠等问题,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知识产权保护便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项,对进一步激发企业的创新创造活力,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具有重要意义。

民建中央在拟提交的《关于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案中建议,尽快推动企业技术秘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增加新技术、新业态的保护内容,细化技术秘密内涵边界、审理程序、举证规则等,加大对泄密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具体罚款标准,进一步提升保护技术秘密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在2月27日举办的例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未来将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为主线,强化知识产权普惠服务,在此基础上筛选一批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建立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按需匹配知识产权、产业、金融等惠企政策,探索形成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有效路径。

值得注意的是,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一半以上,但目前民间投资仍存在信心不足、增速低位运行等现象。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民间投资比上年下降0.4%,降幅比前三季度和1—11月份分别收窄0.2和0.1个百分点。

中国银河首席经济学家章俊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扩大民间投资对于调动各方投资积极性、稳定市场预期、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居民收入增长和消费预期增长,进而推进形成消费和投资良性循环至关重要。当前民间投资增速放缓,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的拖累,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中的非经济因素也迫使民间投资外迁。与此同时,也应当看到,民间制造业投资仍保持较快增长,中高端产业投资动力旺盛。

民进中央拟提交的《关于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推进形成消费和投资良性循环》提案建议,当前应当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着力缓解融资难问题,加大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清理拖欠账款工作督促力度。同时,激活投资和消费热度,提升市场活力,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规范发展,支持民间资本在文化医疗养老等领域加大投入,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提振企业投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