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开车冲撞警车 桥头地院判9月

庄姓男子因为冲撞警车,桥头地院判处他9月有期徒刑。(本报资料照片)

庄姓男临时工于2021年8月因驾驶租赁小客车行经左营区大中一路,他因为没有系安全带而遭警方拦查,但庄男因为车上有毒品,逃逸之后又冲撞警用机车。桥头地院审理后依犯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务执行罪,处有期徒刑9月。

庄姓男子于2021年8月16日驾驶黄姓友人的租赁小客车,庄、黄两人同乘一车,行经左营区大中一路与荣富街路口碰到左营警分局博爱四路派出所两名警员巡逻。警员因看到庄男没有系安全带,上前拦查。

庄男当时因为在车内持有毒品,于是驾车逃逸,躲避临检,警员见状展开追捕,并将机车停在庄男的车子前,喝令车上的庄男与黄男下车接受盘查。但庄男不服从警方命令,竟然开车冲撞林姓警员的警用机车,导致警用机车多处毁损。之后波及3辆汽车与7辆机车。

庄男到案时虽然坦承犯行,但他尚未与求偿的车主与租赁公司达成和解,法官考虑他担任临时工的收入约3万元,依犯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务执行罪,判处他9个月有期徒刑。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保护自己、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