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脚踏车遭追撞...机车骑士倒地亡! 他「没开车灯」判7月

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图/翻摄自GoogleMap)

记者许宥孺/高雄报导

屏东县一名蒋姓男子晚上骑乘脚踏车回家,造成酒驾苏姓男子骑乘机车从后方追撞上去,虽然蒋男并无大碍,不过苏姓骑士却因颅内出血致死,屏东地院及高雄高分院审理后,依过失致死罪将蒋男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定谳。

这起事件发生在2018年12月13日晚间6点40分左右,蒋姓男子从佛光山骑乘脚踏车回家,骑乘路途中没有开灯,且车上没有反光标志,造成苏姓机车骑士从后方追撞且倒地受伤,蒋姓男子则骑脚踏车离开事故现场,独自留下苏男,后方骑士发现后紧急通报119,不过苏男因颅内出血于18日宣告死亡,警方循线才找到肇祸的蒋男。

检察官认为,苏男酒驾没有保持安全刹车距离,涉嫌公共危险罪,是造成车祸主因;而蒋男所骑车的脚踏车没有开启灯光设备,则是造成车祸的次要原因,蒋男既然涉及肇事次要原因,仍得负起刑事法律责任

蒋男虽坦承犯罪,但希望法官从轻量刑,决定再上诉,高雄高分院审理后,仍维持一审判处。法官认为,蒋男骑脚踏车没有开灯虽然是肇事次因,但却造成苏姓男子死亡以及家属精神痛苦,且蒋男并没有积极赔偿,合议庭仍维持一审判处,将他依过失致死罪处有期徒刑7个月,且不得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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