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泼错人!醋男认错情敌害人瞎 毫无悔意判9年

硫酸腐蚀力惊人,数滴浓硫酸就会迅速蚀穿毛巾。(图/取自维基百科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彰化县伸港乡男子曾明祥,在民国99年6月间,因为不满前妻另结新欢,将毫不相干的林姓男子误认成前妻男友,愤而泼酸,害得无辜林男左眼失明,在法院上还毫无悔意,最高法院26日依重伤害罪曾男判刑9年。

据法院判决指出,前科累累的曾男出狱后,不满前妻不但拒绝复合,还另结新欢,便开始偷偷跟踪前妻,得知她跟男友同居在台中市龙井区后,决定下手报复,在民国99年6月1日凌晨,刻意戴球帽、口罩携硫酸埋伏在附近。

未料,当时曾明祥将恰巧开车回来的林姓男房客误认为情敌,先是砸轿车触动警报吸引林男注意,待他回头察看情况时,乘机泼洒硫酸,导致林男不但脸部、背部和四肢遭受灼伤,左眼还因此失明。事后警方调阅监视器画面循线逮捕曾男。

法庭上,曾男矢口否认犯案,辩称监视器画面中的男子并非他本人,还指出他与害人无冤无仇没有瓜葛。但因画面中衣着吻合,曾男又无法清楚交代行踪,加上被害人指证历历法官最后认定他犯行明确却毫无悔意,不但不认罪也未赔偿被害者,二审依重伤害罪判刑9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