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100萬交保 服務處主任收押禁見

立委林宜瑾被控诈领助理费,昨晨一百万元交保后步出台南地检署。记者林伯骅/摄影

民进党台南市立委林宜瑾被控诈领助理费案,检调前天搜索后传唤十九人到案,昨晨依涉犯贪污、伪造文书等罪嫌命林宜瑾一百万元交保,并限制出海、出境,其永康服务处黄姓女主任遭声押禁见,法院裁准。

「老板交保、助理收押」在司法实务上并不多见,外界传言不少。南部一名前检察官分析,黄姓主任供词可能与其他助理不一致,也可能因全权处理助理费申报请领而「全扛」,一般「委员认罪交保、幕僚没认收押」的状况不符常理。台南地检署表示,百万交保金足以确保林宜瑾配合后续侦查,声押黄女是因有逃亡及串灭证之虞。

林宜瑾前天一早就遭检调单位传唤到案,深夜才由检察官侦讯,历经六小时讯问,昨天清晨五点多获交保。有人替她办保后,戴着口罩的她面对媒体询问仅说「我坦坦荡荡,法律一定会还我清白」,再被追问是否认罪则未再回应即上车离去。她另透过脸书表示,眼前最重要的是厘清真相,赶快把司法资源还给其他更需要获得妥善处置的弊端,感谢朋友关心和鼓励,大家的心意都有收到,很不好意思让大家担心了。

五十四岁的林宜瑾,一九九八年、廿八岁当选前台南县议员后连任三届,二○一○年当选合并后的台南市第一届市议员,连任至第三届任期内的二○二○年转换跑道当选立委,今年初连任。

检调怀疑,林宜瑾二○一○年当选台南市议员后,在第一、二、三届台南市议员及如今立委任内,长期以亲友担任人头诈领助理费,金额数百万元,前天搜索林宜瑾立院办公室、永康服务处及住处,传唤她及永康服务处黄姓女主任、助理等十五名被告及其胞弟林昱仲等四名证人。

检察官前晚完成十七人侦讯,林宜瑾的五名助理以三万到十万元不等交保,其余请回,最后侦讯林宜瑾及黄姓女主任,历时长达六小时侦讯,昨晨五时许命林宜瑾交保一百万元,对黄女声押禁见。

台南地院认为黄姓女主任是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的共犯,属重罪,她可能因此逃亡,且供词需与其他共犯或证人对质,加上相关共犯涉案程度、诈助理费分工情节待调查,足认有串灭证、变造及伪造证据之虞,裁定收押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