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涉詐助理案 法院晚間裁押服務處主任並禁見
民进党台南市立委林宜瑾涉诈领助理费案,台南地检署彻夜侦讯长达6小时到清晨,林宜瑾以100万元交保、黄姓服务处主任声押禁见。台南地院晚间认黄姓主任涉非公务员与公务员共同犯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公文书罪等罪嫌疑重大,及逃亡、串供之虞,裁押禁见。
台南地院指出,被告犯行有相关证据清单可佐,足认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中非公务员与公务员共同犯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及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公文书罪等罪嫌疑重大。
台南地院表示,被告所犯非公务员与公务员共同犯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其畏罪逃亡、规避追诉、审判程序可能性甚高,有相当理由足认有逃亡之虞。
且被告所述需与相关共犯或证人对质诘问才能厘清案情,相关共犯涉案及分工情节仍待调查,认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因此,法官认对被告非予羁押,显难进行追诉、审判,有羁押之必要,应予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民进党台南市立委林宜瑾涉诈领助理费案,检方彻夜侦讯长达6小时到清晨,林宜瑾以100万元交保、黄姓服务处主任声押禁见,台南地院晚间裁押黄姓主任并禁见。记者林伯骅/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