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股開放借券 30日上路

为强化交割借券机制并落实普惠金融,台湾证券交易所将于12月30日开放交割借券出借单位得为零股。换言之,零股也可以借券出借,等于为小资族开辟第二财路;投资人只须向往来证券商填写「客户有价证券出借申请委托书」,即可完成申请流程。

现行交割借券的出借单位以一交易单位或其整倍数为限,不过,鉴于台股已于2020年10月26日实施盘中零股交易制度,证交所表示,为落实普惠金融、提供零股投资人出借证券机会,及为扩大交割借券出借券源,将开放交割需求借券出借单位得为零股,相关法规已于今年7月18日公告,并将自12月30日正式实施。

证交所负责办理在证券集中市场交易的有价证券结算交割,目前在证券集中市场交易的有价证券标的包括股票、存托凭证、认购(售)权证、受益证券、指数股票型基金等。

回溯台股交割借券史,证交所是从1996年9月开始实施交割借券制度,规范卖方证券商因受托或自行买卖发生错帐,卖出投资人违约,及境外华侨与外国人申报迟延交割等情事,以致缺券交割时,可以向证交所申请办理交割借券完成交割。

证券商办理交割借券时,按其申请借券数额计算缴付担保金,担保金计算公式为T+1日收盘价x申请借券股数x 120%, 逐笔无条件舍去为元后加总即得应付借券担保金。证券商得以银行保证或中央登录公债设定质权,抵缴担保金。

证交所表示,为降低市场风险,担保金有洗价规定,担保金占借券市值的比重低于107%时,证券商须补缴至114%。一旦证券商还券,证交所便将已扣除借券费的担保金归还予证券商。

不过,当证券商借券数额无法借足时,证交所便就其不足部分填制证券支付凭单交予集保结算所代买方证券商收执。卖方证券商应于承诺期限内交付有价证券,以换回证券支付凭单及领回担保金。

投资人欲参与交割借券系统的出借申请,须先开立集保划拨帐户。已开立集保划拨帐户的投资人,则须填写「客户有价证券出借申请委托书」,由往来证券商将资料键入集保系统办理出借证券申请,即完成出借申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