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资族有福了!台股盘中零股交易将上路 10/26起开放券商办理

▲ 证交所开放券商办理台股盘中零股交易小资族买高价股时间弹性。(资料照/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李瑞瑾台北报导

为便利社会大众参与台股,满足投资人普通交易时段买卖零股之需求,台湾证券交易所修订上市股票零股交易办法业获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可,于109年2月26日公告各证券商,投资人自109年10月26日可于普通交易时段买卖零股,届时既有盘后零股交易仍依现行机制维持运作

盘中零股交易买卖申报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1:30,于上午9:10起第一次撮合,之后每3分钟以集合竞价撮合,依价格优先及时间优先原则成交,撮合后对外揭示成交价格及数量,以及未成交最佳5档申报买卖价格、申报买卖数量等资讯;零股交易买卖申报应以限价为之,且限当日有效,未成交委托不保留至盘后零股交易时段。

收受买卖申报期间实施试算行情资讯揭露,即自上午9:00起第一次揭示,其后每隔10秒试算撮合后,揭露模拟成交价格、成交数量及最佳五档申报买卖价格、申报买卖数量等资讯,至下午1:30止。

为避免因行情波动剧烈,致成交价超出投资人预期,盘中零股交易实施价格稳定措施,自第一次撮合成交后至下午1:20,如每次撮合前经试算成交价格涨跌超逾前一次成交价格之上下3.5%时,即对当次撮合延缓2分钟,并继续接受买卖申报之输入、取消及变更,俟延缓撮合时间终了后依序撮合成交。价格稳定措施暂缓撮合期间,每10秒揭露模拟撮合成交价、量及最佳5档买卖价量讯息供投资人参考。

盘中零股交易下单方式电子交易方式委托,但专业机构投资人不在此限,预收款券方式与普通交易相同;惟零股不得进行融资融券借券卖出等交易,零股交易申报及成交之股票价格均不作为当日之开盘、收盘价格,亦不作为最高、最低行情之纪录依据。

盘中零股交易由证券商自行决定开办与否,如投资人欲进行盘中零股交易,可洽有办理本项业务之证券商,并向证券商确认盘中零股交易手续费计收方式,证交所提醒,投资人应谨慎区别普通交易及盘中零股交易之下单委托界面,注意买卖委托申报数量,减少争议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