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撇除国民党附随组织 陈其迈拿合约批:睁眼说瞎话
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16日上午针对中广、中影召开预备听证会,而中广董事长赵少康则表示自2005年底已非国民党之党营事业,也否认非其附随组织,直呼「做梦都没想到」来批评党产会。不过绿委陈其迈16日下午则在脸书痛批「中广在说谎」,并指出国民党直到2015年都在实质掌控中广董监事、人事与财务。
对于中广公司发出声明,指出「国民党于2005年将中广出售给中时媒体集团时,已不参与中广人事、财务及业务经营」,对此,陈其迈则批「根本是在睁眼说瞎话」,并表示国民党直到2015都还有干涉。
陈其迈表示,2006年12月22日,赵少康等与华夏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契约书」第11条,赵少康等支付约定转让股份总金额57亿元的90%(约51.3亿)前,「戊方(华夏公司)可推荐超过二分之一董事席次及一席监事,而以乙(悦悦公司)、丙(播音员公司)、丁(广播人公司)法人代表身份担任中广公司之董事、监事」。此外,财务主管亦由华夏指派,「1千万以上资金借贷等事项需经过华夏公司同意」。
从双方签订的合约内容,陈其迈表示,按公司法第369-2条规定,「可直接或间接控制他公司之人事、财务或业务经营者亦为控制公司,该他公司为从属公司」,中广应为国民党之从属公司,完全符合不当党产处理条例中,对附随组织「政党实质控制其人事、财务或业务经营」之定义。
陈其迈认为,国民党仍实质控制中广,因此已明显违反党政军应退出媒体的规定,将可处以处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未改正者并得按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