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個子宮的悲劇:撕裂愛爾蘭的「墮胎修憲公投」

「我的身体,我的选择。」 图/路透社

※更新2018. 05. 27:爱尔兰公投已在台湾时间26日上午5点结束,而爱尔兰政府也在同日晚间,正式公布公投结果:「赞成修宪/开放堕胎权」的得票超过66.4%;「反对修宪/维持禁令」只有33.6%——争议的《宪法第八修正案》终于在35年后被废除——其中,根据《爱尔兰时报》等的出口民调,除了65岁以上选民反对立场较强外,其他18到64岁的选民,都压倒性地支持开放堕胎选择权。

国家应该尊重女性的身体主权?或该竭尽全力保护每一条人命?

2018年5月25日,欧洲最保守的天主教国家之一——爱尔兰——即将针对「堕胎权」,举办修宪公投。自周五上午7点至晚上10点为止,爱尔兰公民们将用手中的一票,决定是否废除《宪法第八修正案》,借此放宽现行爱尔兰作为欧美最严格的堕胎禁令。

对相对保守又虔信天主教的爱尔兰来说,5月25日的修宪公投,不仅是对于国家价值观的一次「直球对决」;来自北美或欧洲的政策声援团体,更是集中火力透过各种网路串连、宣传与乌贼战术,极大程度地介入了「他国事务」,将爱尔兰的本国修宪问题,夸张地转化成了「捍卫生命」或「守护女权」的终极战场。

爱尔兰现行的堕胎禁令,究竟多严格?几十年的管制下,又促成了那些人伦悲剧?而支持修宪、选择派(Pro-Choice)的「Together For Yes」,与反对解禁、生命派(Pro-Life)的「Love Both」,他们各自追求的理想国,又该是什么样子呢?

支持修宪的选择派,与反对解禁的生命派,他们各自追求的理想国,又该是什么样子呢?图为公投前夕,反对派(前)高举着「向杀婴政策说不!」的字卡;后方红衣者们,则是支持派的行动剧,扮演《仕女的故事》,举着「投不(就是反对女性主权)」。 图/路透社

▌强暴、乱伦都不行:宪法规定的「堕胎禁令」

爱尔兰这回的公投,也被官方称为《宪法第三十六修正案》,其将用是非选择的二分法,询问所有年满18岁的爱尔兰注册选民:是否同意废除《宪法第八修正案》,意即爱尔兰宪法第40.3.3条:

简言之,宪法本条将胚胎(怀孕10周前)/胎儿(怀孕10周以后)的生命权,置于与怀孕妇女同等的地位;配合爱尔兰仍留有的刑法反堕胎罪,除了对母体生命造成迫切性的威胁,否则爱尔兰「基本上」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人工流产。

自从1973年美国联邦法院于著名的「罗诉韦德案」中,承认了妇女堕胎权受到宪法隐私权保护后,欧美各国纷纷针对堕胎问题响起了权利战争的号角。但面对当代的争论风潮,爱尔兰政坛却选择与保守派合流,双方为了避免爱尔兰最高法院受「时代影响」、提出可能威胁堕胎禁令的解释,而于1983年提出《宪法第八修正案》,以最高的法律层级保障胚胎与胎儿的「生命权」。

当时,《宪法第八修正案》不仅通过全民公投,还以66.9%的赞成比例,优势确认了修宪。但该条文的上路,却无差别地封死合法堕胎的可能性,就连女性「非自愿受孕」——包括未成年怀孕、遭遇强暴、甚至是乱伦——等争议状况,都不得堕胎。

爱尔兰成为了管制最为严苛的西方国家。英国19世纪留下的刑法反堕胎罪,自此更无挑战:假若有人强行堕胎,怀孕的当事女性,与任何参与堕胎行为的协助人,都将面临最高14年有期徒刑的「法律制裁」。有人工流产需求的女性,只能渡过爱尔兰海,以「外国人」的身份在英格兰的医院自费堕胎。

据估计,《第八修正案》过后的35年内,共有超过17万名爱尔兰妇女选择在海外医院人工流产;资源不够者,只能在没有医疗专业指示的情况下,自行使用透过走私得来的堕胎药物,或寻求密医协助、甚至以侵入式的「土砲秘法」,危险地自行流产。

「守护宪法第八修正案!」1983年的宪法公投,是爱尔兰争议堕胎禁令的根本原因。 图/路透社

▌「X女士」的悲剧:遭性侵而怀孕,所以...?

爱尔兰对堕胎的严苛限令,限制了妇女对于怀孕的身体自主权,就连胚胎发育不健全、或出现存活缺陷,法律也都禁止堕胎,孕妇只能等待自然流产。因此35年下来,《第8修正案》也酿成数万起争议悲剧。

透过这些女性悲剧对体制的冲撞,爱尔兰的堕胎禁令也慢慢出现了「折衷」。但其中,最具转捩意义的,却是因强暴怀孕的「X女士」。

1992年1月,一名14岁的爱尔兰少女「X」被发现怀孕。家人才知道,X自12岁那年起,就遭一名熟识的邻居多次性侵得逞。在知道自己身怀性侵者的孩子后,X精神崩溃,家人因此决定在1月30日报案,并于2月6日带着X出国,到英格兰的医院准备自费堕胎。但在出国堕胎的两天前,顾虑诉讼的X父母却向爱尔兰警方提问:

在人工流产后...这颗胚胎/胎儿,是否还能成为举发性侵犯的证物?

爱尔兰警方无法回答,于是一路回报到了检察总长桌上。但当时的检察总长哈利.惠尔汉(Harry Whelehan)不仅没有直接的答案,反以《宪法第八修正案》为依据,认为X与其父母「涉嫌侵犯胚胎生命权」,并于2月6日紧急发出临时禁制令,要求已到英格兰的X返国说明,并禁止X再次离境或安排人工流产。

检察总长认为X与其父母「涉嫌侵犯胚胎生命权」,于是反而紧急对「性侵受害者与家属」,跨国发出临时禁制令。 图/维基共享

惠尔汉强调,在宪法40.3.3条的规定下,自己别无选择「只能遵行并守护宪法」;但在返国的路上,X再次精神崩溃,并在伦敦的火车站内多次出现「自杀意图」。因此,当惠尔汉总长将全案呈交高等法院,准备申请正式禁制令时,X的法律团队也以「怀孕已导致当事人出现自杀倾向...进而造成母体迫切性生命威胁」为由,提出抗辩。

对于强暴导致怀孕、怀孕导致自杀、自杀导致母体生命威胁的推导,爱尔兰高等法院不置可否,仅强调「国家有义务保障胚胎/胎儿的生命权」,同意了检察总长申请的为期9个月禁制令——这也等同于「强迫」X生下小孩。

幸好律师团队坚持上诉最高法院,同年3月,最高法院才推翻了高等法院批准的禁制令,并认可X「自杀倾向」所造成的「母体威胁」。不过在最高法院判决的前夕,X却在返回英格兰准备手术的等待期间,因不明原因小产。

全案的悲剧转折,瞬时引爆爱尔兰舆情,从1993年3月开始,都柏林的街头和舆论头版,都被堕胎议题占据。之后,在选择派(挺堕胎)与生命派(反堕胎)的激烈交锋下,爱尔兰才在同年年底公投通过《宪法第十三修正案》、《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放宽公民出国堕胎或寻求流产咨询的自由。但禁令下的荒唐悲剧,之后却仍不断上演。

「嘘!」爱尔兰街头讽刺堕胎禁令压迫女性的面具。禁令下的荒唐悲剧,之后却仍不断上演。 图/美联社

▌X之后:D、M、萨维塔

虽然在悲剧性的司法风波后,始终匿名的X就此消失在官方记录中,但从此引燃的爱尔兰堕胎争论,却烧出了更多的离谱故事,而一再冲撞着保守社会的良善认知。她们的名字分别是:2007年的D女士、2011年的M女士、2014年的P女士、以及萨维塔.哈拉帕那瓦。

D女士:移动权而非堕胎权2007年,因故受国家卫福部代理监护的17岁少女「D」,在产检中发现自己怀的女儿,罹患「无脑畸形」。医生告诉D,这种先天性缺陷将阻止胎儿的脑部与头盖骨发育,在离开母体之后,「她最多只有几个小时的存活时间。」

当时的D还未成年,在痛苦考虑之后,她将自己准备出国到英格兰拿掉孩子的决定,告诉了卫福部的社服专员。岂料该名专员,却声称「少女D仍受国家监护因此不得出境堕胎」,并假造检方禁制令,威胁她「不可出国」。

D女士之后透过其他团体告上法庭,并成为继X女士案之后,生命派与选择派全力对决的宣传战场。不过D本人的身份也被八卦杂志恶意曝光,其堕胎意图的选择也被抹黑成「心理环境问题」。

最后,爱尔兰高等法院准许D女士出境人工流产,而在英格兰医疗所有费用则由爱尔兰卫福部赔偿;然而判决却强调,就算胎儿确诊的是无脑畸形,法院准许的仍只是D女士的「出境移动权利」,并未承认她的「堕胎权」。判决一出,舆论哗然。

「她的选择/没有选择」法院准许的仍只是D女士的「出境移动权利」,并未承认她的「堕胎权」。判决一出,舆论哗然。 图/路透社

M女士:快递送来的包2011年,21岁的「M女士」亚曼达.梅勒(Amanda Jane Mellet,她是在诉讼中主动公开真名)在怀孕过程中,腹中的胎儿被诊断出「致命型的先天缺陷」、就算走完孕期,M的孩子也不能在母体之外独立存活。但在爱尔兰——直到今天都是——M所遭遇的胎儿状况,并不足以构成「对母体的生命威胁」,于法不得堕胎。因此夫妇两人才决定前往英格兰,并在利物浦的诊所进行人工流产手术。

然而由于经济状况窘困,无法负担高额自费住院的M女士,在手术后就得马上出院,并在麻药未退、持续出血的状况下,于术后半天内返家。过程中,由于费用方案属于「自费经济」,来去匆匆的M也不及确认腹中胎儿下落。

直到数个星期后,M女士在家中签收了一个「越洋包裹」,内容物则是她「留在利物浦院内那无缘孩子的骨灰」。M女士因此崩溃,但也决意控诉爱尔兰的不义制度,最终全案还一路上呈到了联合国,并由人权委员会直接行文,「公开谴责爱尔兰政府造成女性受害」。

直到数个星期后,M女士在家中签收了一个「越洋包裹」,内容物则是她「留在利物浦院内那无缘孩子的骨灰」。示意图,图为英国皇家邮政的包裹收发。 图/路透社

萨维塔:被宪法害死的妈妈2012年10月,31岁的印度移民牙医萨维塔.哈拉帕那瓦仅怀孕17个星期,她在10月21日出现不明疼痛,并于翌日清晨羊水破裂。根据医事纪录,医生此时判断「萨维塔的流产已不可避免」,在此状况下,孩子不可能有存活的机会,因此萨维塔遂对院方提出终止怀孕的请求。

然而医院透过超音波报告,认为萨维塔腹中的孩子「虽然活不成,但似乎还侦测得到心跳」,再加上萨维塔仍神智清醒,「并没有任何生命危险的征兆」,因此主治医师只能「依法行事」,并向家属再三说明:爱尔兰的医事规定,此际不允许医师终止怀孕。

我们没办法人工流产,因为爱尔兰是天主教国家。

当时应对的接生员,曾这样试着「安慰」哈拉帕那瓦一家。但事实上,从10月21日第一次入院开始,萨维塔的验血报告就出现白血球数量异常——在当时,她就已经因血液感染而出现「败血症」的前期征状,却因为一系列的医疗疏失而被忽略。

「我们没办法人工流产,因为爱尔兰是天主教国家。」 图/路透社

两天过后,萨维塔的状况在10月24日急转直下,败血症的症状变得明显,但院方直到孕妇出现休克症状后,才终于决定终止妊娠,并透过手术取出萨维塔腹中早已夭折的女婴(院方超音波测到的心跳并不准确)。

萨维塔最终因败血症、流产失血与大肠杆菌感染所导致的器官衰竭,在10月28日清晨病逝,这距离她第一次抱怨「背痛」,不到一个星期。她死后,悲愤的家属也向社会投诉萨维塔在痛苦中所遭遇的「凌迟遭遇」。一时之间,不仅是爱尔兰本地的女权、选择派团体大表愤慨,国际舆论与印度本国也都对爱尔兰堕胎禁令「不可思议的迂腐」感到诧异而愤怒。

萨维塔的悲剧,揭穿了爱尔兰现行堕胎禁令,对「母体安全」设定的虚应故事,亦明白指出以宪法层级放大胚胎生命权的重量,在医疗运作上实际且骇人的怠惰空间。再配上各方团体的悲愤抗争总号召,以及国际社会的加重谴责,爱尔兰的保守派政团这才终于「转向废除《第八修正案》」,而萨维塔的悲剧也就这样成为了爱尔兰「堕胎政治」的关键转折。

「萨维塔值得更好的对待,所有女人都是!」萨维塔的悲剧,揭穿了爱尔兰现行堕胎禁令,对「母体安全」设定的虚应故事。 图/法新社

▌还没有完:死亡与那个孩子

萨维塔的死,从根本上地动摇了爱尔兰对于堕胎限令的态度。然而政坛对于修宪解禁的反应,却仍因保守团体的激烈反对而刻意放缓。因此,尽管风向转变,爱尔兰的「堕胎悲剧」却还是不断地翻新章节,譬如:脑死的孕妇能不能结束怀孕?怀孕的难民受庇护者,又该怎么堕胎?

2014年12月,一名怀孕15周的「P女士」因病脑死,其伴侣与亲人要求医院拔管「让她免于痛苦有尊严地离开」;但由于P女士腹中的胎儿仍有生命迹象,担心违宪的医院拒绝拔管,尽管已知胎儿不可能存活,院方仍强势但无意义地维持着P的生命。虽然折磨月余后,高等法院最终下令「允许拔管、结束怀孕」;但在院方的积极医疗行为下,「她来探病的两个孩子,都已经认不出病褟上母亲的悲惨模样。」

又或是2014年的另一个堕胎大案「难民Y女士」。2014年3月,Y女士入境爱尔兰申请「难民庇护」,却在健检时发现有孕在身。情绪崩溃的Y女士表示,因为这是她在原生国家遭遇性侵的结果:

我死都不要这个孩子。

然而受限于难民审核期间的居住限制,Y女士不能离开爱尔兰、也不能合法入境英国和荷兰终止受孕。因此就算她展现了「坚决的死意与极不稳的心理状态」,爱尔兰也无法准许堕胎。在沟通过程中,爱尔兰的负责单位不断地拖延时间,并积极地诱导Y女士「先生下小孩」。最后到了2014年7月,医生才告诉怀孕超过20周的Y女士「此刻已不可能堕胎」,再次崩溃的Y,于是拒绝进食、饮水,试图绝食自杀。

面对Y女士的激烈反应,爱尔兰卫福部却向法院申请「强制令」,并被批准有权以拯救胎儿为由「灌食Y女士」。最后,透过强制令的威胁,Y同意摄取流质食物,并在几天后、怀孕25周时「剖腹产」生出一名男婴——后来该名男童被爱尔兰政府安排受养,与Y全面断绝亲缘往来;而已获居留身份的Y,至今仍与爱尔兰政府打着赔偿官司。

面对Y女士的激烈反应,爱尔兰卫福部却向法院申请「强制令」,并被批准有权以拯救胎儿为由「灌食Y女士」。最后,透过强制令的威胁,Y同意摄取流质食物,并在几天后、怀孕25周时「剖腹产」生出一名男婴。 图/路透社

▌「选择派」大战「生命派」:所以怎么办?

爱尔兰的堕胎禁令,背后一直有天主教会的强力撑腰;但近年来,爱尔兰天主教会却不断被踢爆虐童、惩罚单亲妈妈、甚至隐蔽收养儿童死亡的重大丑闻,社会对信仰的尊重逐渐消散,再加上一连串因禁令而起的妇女悲剧与公民直接表态的修宪咨询,松绑禁令这才成为了政坛共识。

2018年初,保守的爱尔兰统一党与爱尔兰共和党,分别宣布在堕胎政策上解除党纪指令,国会中最大的修宪阻碍自此排除,推翻《宪法第八修正案》的修宪公投,这才在确认要在5月25日举行——官方说明,修宪公投将采简单多数决,如果「赞成」过关,宪法40.3.3条就将被删去,并替代以「静待相关法案过关」;但如果「否决」过半,现行堕胎的管制将维持原样。

假若修宪成功,爱尔兰联合政府将在最快时间内,把准备好的《人工流产管理草案》送进国会:未来,爱尔兰将无条件放宽孕妇「在孕期12周内」选择终止怀孕的权力。如果妇女有意堕胎,只要在咨询医生、度过72小时的「冷静期」,医院就必须提供足以终止怀孕的药物(孕期超过12周,则需经过两位以上医生评估同意;孕期超过24周,原则禁止)。

假若修宪成功,爱尔兰联合政府将在最快时间内,把准备好的《人工流产管理草案》送进国会:未来,爱尔兰将无条件放宽孕妇「在孕期12周内」选择终止怀孕的权力。 图/路透社

一开始,支持修宪的爱尔兰民意,在年初曾一度逼近7成;但当公投进程启动后,生命派团体的大规模动员,却将民意逐渐撕成五五波——之中「开放12周堕胎」的替代管理办案,即是生命派号召动员的最强原因。

尽管生命派不否认X女士或萨维塔之死的悲剧成因,但他们认为:这些故事确有「个案」因素,未来的补充办法确实可以针对强暴、乱伦、或孕妇健康定义「提出终止怀孕的通融路线」;但一口气开放12周的堕胎自由选择期,是否矫枉过正?透过公投,让众人选择「剥夺」宪法中对胎儿的平等生命权...这是否也过于不仁?甚至等同于杀生邪恶?

要剥夺一个无辜人类的生命,绝不会是单纯的『个人选择问题』。

爱尔兰大主教艾蒙・马丁( Eamon Martin ),在投票前的最后关头如此表态,并称废除宪法40.3.3,将一举动摇爱尔兰的信仰根本与国家价值。医界保守派的医护人员,也纷纷反对将医事资源用于「扼杀生命」,各种宣传口号中,爱尔兰生命派更拿出了英国当垫背,「在英国,97%堕胎杀死的都是健康宝宝」、「如果杀婴会让你夜不成眠,你就该投『不!』」。

「要剥夺一个无辜人类的生命,绝不会是单纯的『个人选择问题』。」 图/美联社

面对生命派的谴责,推动草案的爱尔兰政府强调:在现行制度下,针对各种个案一一评估的时间成本真的不可行,要能含括各种「不自愿怀孕」与胚胎夭折问题,因此12周的自由选择期,已是各方折衷的最大公约数。

选择派也表示,本回的修宪「本质上无关生命权」,因为对于不愿意怀孕的妇女来说,如果真心不想要孩子,他们还是能透过各种网购药物、跨海堕胎的模糊地带来人工流产——35年来,到英格兰自费堕胎的17万名妇女就是证明——因此,推翻40.3.3条,只是让「堕胎事实」合情、合法、合理地归入法律管制的医事范围。

女权团体强调,40.3.3条的宪法架构,迫使「怀孕生产」成为了一种针对女性的「刑事义务」,其背后扭曲的逻辑,才是把女人视为工具的「歧视」价值观。

「你管好你自己的命就够了!」女权团体强调,40.3.3条的宪法架构,迫使「怀孕生产」成为了一种针对女性的刑事义务,其背后扭曲的逻辑,才是把女人视为工具的歧视价值观。 图/路透社

当舆论战得不可开交的同时,海外十数万的爱尔兰侨民也分别受两派刺激,罕见地出现注册动员;同时来自美国的反堕胎与女权团体,更大举介入爱尔兰国内的公投宣传,迫使Google与Facebook紧急推出针对公投的「广告限令」,试图在各种社群假风向的操作丑闻后,全力阻止「假新闻战争」的再来。

根据《爱尔兰时报》在公投前一周的最后民调:44%的爱尔兰民众同意修宪、解禁堕胎;32%的民意反对改变;17%的民众还未决定——尽管风向貌似对选择派有利,但在最后时刻,生命派仍不放弃「激出沉默多数」的翻盘期待。

论战之下,这场修宪公投却也被爱尔兰本国媒体形容为撕裂国家的「价值观内战」,而这波信仰、社会与生命的激烈讨论,也引发不少针对爱尔兰认同的怀疑。

「我还记得在1983年公投时,投票所前有两个男人,高喊大家不要杀婴!」爱尔兰地方历史学者东尼.布朗(Tony Brown)对《卫报》表示,「但我至今仍在思索,所谓的堕胎公投...男性应该参与投票吗?若是...那么这算是男性的选择?还是女性的选择?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判断,我真的不知道...。」

「停止惩罚性的悲剧!」当修宪支持派(左),对上了反对派(右),爱尔兰会在生命权与选择权中,走向何方呢? 图/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