瑠公圳蔡金木宅将强拆 盼列文化景观

瑠公圳圳头段蔡家老宅面临强制拆除,蔡家后人赖碧珍(前排左二)与民间团体4日到新北市政府陈情,并向文化局提报将圳头段的景物列为「文化景观」,盼能暂缓拆除老宅。(王扬杰摄)

新北市新店区瑠公圳圳头段内蔡家老宅申请历史建筑未通过,且因产权问题,经法院判决将于本月21日执行拆除。蔡家后人4日与民间团体至新北市政府陈情,并向文化局提报将圳头段内的老榕树、神社净手台、抽水站遗构及蔡宅等景物列为文化景观,盼能暂缓强制执行。文化局表示,会尽速启动会勘。

据了解,位于瑠公圳圳头的蔡金木宅,用地已由瑠公圳农田水利会出售,蔡家后人为此缠讼数年,期间蔡家3度向文化局提报老宅列为「历史建物」,但均未通过审议。日前蔡家后人赖碧珍接获台北地方法院强制执行命令,将于本月21日拆除老宅。

赖碧珍昨日与台湾人权促进会至新北市政府陈情,并向文化局提报将圳头段内的引水原址、瑠

公抽水站遗构、万善同归、珍贵老樟树、蔡宅及过水桥等地景列为文化景观,盼能进入文化景观审议程序,视此处为暂定文化景观,暂缓强制执行。

赖碧珍说,外公蔡金木从日治时期在此落地生根,自己是第三代,老家后方过去就是煤矿堆置场及铁道仓库,连结万新铁路,对面就是新店车站,台北市万新铁路的汀州路铁道宿舍被指定为历史建筑,而蔡金木宅见证了万新铁路的起点,却没有资格与台北市的文资有相同待遇,呼吁新北市政府,不要成为文化杀手。

文化局表示,将依《文化资产保存法》启动法定审查程序,后续办理文化资产保存价值会勘及审查会,并邀请提报人及相关单位充分表达意见,由文资审议委员审慎评估是否具文化资产价值,如具文资价值进入登录审议程序后,将暂定为文化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