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良军:构建“亲清型”教师家长关系 | 教育随笔
成都市陶行知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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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与学生相处的同时,绕不过与家长打交道。一方面,教师关注学生的成长成才,哪有不与家长互通有无、经常性沟通交流的道理?另一方面,若教师与家长间不分彼此,势必使得教师在处理教与学的关系、学生与学生的关系时处于被动,或左右为难,或被迫屈从,进而有违教师职业规范,损伤自身名誉与形象。基于此,教师务必重视正确处理好与家长的关系。
“亲”是正确处理教师与家长关系的前置前提。“爱人者,人恒爱之。”现实生活中,为何许多教师既为学生所拥戴,也同时为学生家长所称道?无他,爱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师要有“仁爱之心”,即人民教师这一高尚身份、神圣职业,决定了广大教师要有大爱之心,才能更好的“传道、授业、解惑”。教师与家长之间来往,理应如同亲人那般亲密、亲切、亲和,而不是冷冰冰、干巴巴、硬邦邦。古往今来,好教师无不视学生为自己的孩子,与家长来往就是“两个家长”之间的联络,哪有不亲的道理?以“亲”为彼此交往的前提,教师与家长间才能就学生的成长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共同推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全面进步。
“清”是正确处理教师与家长关系的关键和根本。古人云,“君子之交淡如水”。一定程度上,这正是对教师与家长来往、相处时最好状态的生动描写、精准刻画。教师在处理“教师与家长”关系时,应在“亲”的前提下做到“清”,彼此间清清白白、清清爽爽。对于家长一些明显超出彼此交往界线的做法,教师应理直气壮的予以谢绝、拒绝,而不能半推半就“成人之美”。要明白“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这“软”与“短”不仅表现在此后与家长打交道时的“心软气短”,也可能会表现在学生知道后的盛气凌人,有恃无恐、咄咄逼人。只有站稳教师的立场,坚持“清”的原则,才能在与家长交往时不卑不亢,永葆冰清玉洁的高贵品质、超凡脱俗的优雅气质。
构建“亲清型”教师家长关系,教师需“吾日三省吾身”,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做师先做人,做人先修德。说明教师之“师”首先在崇高的师德,其次才是深厚的专业功底、卓越的教学能力。单一的视自己为“教书匠”,只能沦为“工具人”,难免在外部环境的影响下、市场经济的裹挟中,离“人民教师”的初心使命越来越远。初心易得,始终难守。身为教师,应该时刻不忘“我是谁”,时常自问“为了谁”,才能始终保持人民教师应有的志气、骨气和底气。前人前辈是一面镜子,主动与之对标对表,找差距、补短板,方能更好地践行初心、担当使命,切实做到“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
构建“亲清型”教师家长关系,学校将其纳入日常教师队伍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成为学校着力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的“重中之重”。师德师风既是学校办学风貌、整体面貌的直接反映,又关乎学校的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和持续力,所以必须成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一方面,要在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中,专门专题研究如何构建“亲清型”教师家长关系,使广大教师的内心自觉遵守、行为积极遵循;另一方面,规章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把构建“亲清型”教师家长关系写进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中,凡事按规章办事、一律依制度行事。此外,家校定期沟通联络时,也应将构建“亲清型”教师家长关系的理念传导给家长,使其规范自己的言行,明白老师“一片冰心在玉壶”,不会挑肥拣瘦、厚此薄彼,而是一视同仁,让所有学生都公平公正的感受到老师的温暖、温馨与温情。
国内刊号CN51-1677/G4
国际刊号 ISSN1672-8181
选自 |《时代教育·行知纵横》(成都市陶行知研究会学术指导)2022年7-8月刊/栏目:教育随笔
作者 | 刘良军,湖北省荆门市委党校教授
编辑 |张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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