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若英《后来的我们》「挨告侵权」结果出炉! 胜诉获清白:我们理直气壮

记者刘宛欣综合报导

女星刘若英首部导演作品《后来的我们》在大陆上映横扫人民币13.61亿(约台币63亿元),并入围第55届金马奖最佳新导演等5项大奖。然而该片在1月遭到武汉光亚公司及相关人员的提告侵权,求偿人民币7000万元(约台币3.1亿元)。时隔近一年,刘若英方面释出消息表示「胜诉」,她本人也在微博写下「后来的我们理直气壮」!

▲刘若英遭控侵权。(图/翻摄微博/刘若英)

一名自称出品人人士在1月发文:「刘若英『借』《后来的我们》赚得盆满钵满,有没有考虑到我们被侵权者的感受?」并表示已提告并求偿人民币7000万元(约台币3.1亿元),当时电影公司回应此为不实指控「《后来的我们》是根据短篇小说《过年回家》改编,知识产权上从未侵害任何其他个人或公司权益。」片商更强调对方一连串动作已构成事实诽谤,表示要搜证即刻提告,追究名誉损失

▲《后来的我们》挨告遭求偿3.1亿。(图/翻摄自微博)

时隔一年,《后来的我们》被告一案有了结果法院判决出炉,认定电影公司胜诉,「原告所提的控告皆不成立,予以驳回」,刘若英也在微博写下:「《后来的我们》理直气壮!」

▲刘若英首部导演作品《后来的我们》。(图/甲上提供)

刘若英工作室也发表了官方声明,除了对胜诉细节做说明之外,也再次谴责提告的武汉光亚公司及其相关人员,砲轰:「没有事实依据,却滥用诉权,并且在法院尚未判决的情况下,不断捏造事实,通过微博等传播渠道大肆诋毁、攻击电影《后来的我们》和刘若英女士。」并强调对方种种行径是在「无视法律」,表明会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责任

▲刘若英工作室发文。(图/翻摄微博/刘若英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