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电弊案 营建署组长等4人声押禁见

营建署组长张之明涉嫌长期透过立委「执行长」张腾龙,收受贿赂与不正饮宴等利益,护航厂商取得云林绿电、道路改善工程以及市区道路整修标案,台北地检署13日清晨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声押禁见张之明。(陈君玮摄)

内政部营建署办理云林县太阳能光电板设置案等标案,爆发业者透过立委郑天财办公室执行长张腾龙「白手套」,行贿营建署道路工程组长张之明数百万元,台北地检署复讯后,依贪污罪声押禁见张之明、张腾龙和业者陈登来、江俊升等4人。

同案涉案人营建署课长詹家欣50万,业者黄良凯、庄惟杰各以30万元交保。廖姓、许姓业者则无保请回。

据了解,张之明并不负责太阳能光电板设置事务,检调怀疑另有高阶公务员涉案,且张任组长多年,恐不止2案收贿,已调阅他过去经手的多项标案扩大调查。

调查局桃园市调查处去年接获检举,指营建署2021、2022年办理云林县某乡太阳能光电板设置案,审查前瞻计划云林县道路改善工程补助案及营建署采购市区改善电脑软体标案时,业者委托力大生技负责人、立委助理张腾龙居间行贿官员,协助业者获取标案或补助款。

其中营建署道路工程组审查云林县道路改善工程补助案、采购市区道路改善电脑软体2案,是由张之明负责,张腾龙即安排张之明到KTV找传播妹喝酒陪唱,并疑以前金、后谢行贿数百万元;张之明则指示课长詹家欣提供资讯或指导业者,护航业者获取补助款、标案。

调查局发现,张腾龙为掩人耳目,在经营的力大生技交付贿款,并搜证到已婚的张之明,多次委托黄姓女密友到力大「拿东西」,调查官怀疑她自力大取走的纸袋装有贿款。

检调12日搜索张腾龙位于立法院办公室、力大公司及住处,查扣现金约600万,及1支劳力士名表及1把貌似猎枪的器物,另以证人身分讯问黄女。据悉,黄女证称有受托但不知是钱,讯后请回。张腾龙、张之明及业者对查扣到的600万元说法回异且交代不清,检方讯后声押禁见4人。

内政部营建署昨日对此表示,如有人员涉及不法,将秉持毋枉毋纵原则,依法处理;国民党立委郑天财则说,两年前张腾龙经过朋友介绍,在他的办公室挂执行长身分,不了解张的涉案状况,一切尊重司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