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公布《公平競爭審查條例》 防止政府部門提妨礙統一市場措施

大陆将在今年8月1日起施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图/取自澎湃新闻)

大陆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将从今年8月1日起施行,就明确公平竞争审查范围、规定有关方面职责、明确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明确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及强化监督保障等五个面向提出相关规范条例。

据澎湃新闻报导,《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旨在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提出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从源头上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点名扶持等行政垄断行为,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据大陆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负责人日前说明政策背景,其制定的总体思路共三点:聚焦当前经营者反映突出的问题,构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则;着力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设置合理审查要求;强化实施监督,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机制,推动自我审查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在明确公平竞争审查范围方面。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具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应依照条例规定展开公平竞争审查。

在明确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方面。条例起草政策措施,不得含有限制或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不当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起草政策措施若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但符合维护国家安全、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等规定情形,且没有对公平竞争影响更小的替代方案,并能够确定合理的实施期限或者终止条件即可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