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管制特定无人机出口 大疆遵行

中国商务部4月表示,美国和西方国家媒体散播「没有根据的指控」,称中国出口无人机至乌克兰战场,强调这些报导是要抹黑中国的企业,誓言北京会继续加强无人机的出口控制。

中国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31日发出两则联合公告,首则公告指出,决定对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实施临时出口管制。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临时管制的实施期限不超过二年。

据公告,在操作人员自然视距以外能够可控飞行,最大续航时间大于等于30分钟,且最大起飞重量大于7千克或空机重量大于4千克的无人机,若符合高光谱相机、雷射测距定位模块等特性,将纳入临时管制范围,出口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许可手续,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同日推出的「关于对无人机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指出,9月1日起对特定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或无人驾驶飞艇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受影响的物项包括特定航空发动机、雷射仪、红外成像设备等。

商务部表示,高性能无人机具有一定军用属性,实施出口管制是国际惯例。近年来,无人机技术快速发展,应用场景不断拓宽,部分高规格高性能的民用无人机转用军事风险不断上升。中国作为无人机主要生产国和出口国,在充分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决定适度扩大对无人机的出口管制,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和地区。

全球无人机市占率超过八成的大疆表示,始终致力研发民用无人机产品,从未制造过军事用途的产品设备,也从未在任何国家销售产品用于军事冲突或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