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國資委:央企不得新設、收購與新參股金融機構

大陆国务院国资委党委3日召开扩大会议表示,要从严控制增量,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美联社)

据大陆国资委官方网站讯息,大陆国务院国资委党委3日召开扩大会议表示,要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从严控制增量,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对服务主业实业效果较小、风险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参股和增持。

该次会议主要有三大要点:一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二是在金融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三是充分认识就业工作。

在区域协调发展上,会议提及要一体化统筹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并助力中部地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还要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建设美丽中部。

在金融领域上,会议强调,要立足出资人定位,修改完善中央企业金融业务监管制度,突出严的基调,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持续督促企业针对风险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守住风险底线。

于就业方面,会议称,要引导督促中央企业深入分析本企业人才需求,将当前所需与超前储备相结合,深挖职位潜力、新增就业机会,尽可能为社会提供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更好发挥「国聘」招聘平台作用,助力稳住高校毕业生就业基本盘。

与此同时,会议也表示,要加大对就业困难地区毕业生的招聘力度、积极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与大力吸纳农民工就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