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飞训部女连长与参谋官赤裸共处 公公抓奸反被打伤

台南市一名陆军飞行训练指挥部已婚少校女连长小美(化名),因与同事阿德(化名)被发现2人在家里赤裸,被小美的公婆抓奸。(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台南市一名陆军飞行训练指挥部已婚少校女连长小美(化名),与已婚少校后勤参谋官阿德(化名)被发现2人在家里赤裸共处,被小美的公婆抓奸,阿德竟出手殴打小美公公导致他受伤,阿德因此被依伤害罪判处拘役50日,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已婚少校后勤参谋官阿德与已婚少校连长小美为部队同事,去年7月28日晚间,小美的丈夫小伟(化名)透过住家监视器发现小美与阿德独处,便请住同一社区的父亲前往查看。小美的公公与婆婆来到住处,在主卧室内发现阿德未着衣物,与仅着内衣裤的小美同处一室。

小美见状,迅速至客厅拿衣物给阿德穿上。阿德准备离开时,小美的公公拿手机试图拍摄阿德的脸部,双方因此发生拉扯,过程中导致公公右手破皮长达4公分。事后,公公报警处理,经检方侦办后起诉阿德。

法院审理过程中,小美的公公于去年12月因故离世,但法院认为其陈述可信且必要。此外,现场拍摄的照片及光碟影像因画质不佳,无法清楚辨识阿德的身分,但公公于生前指证明确,结合小美及其他证人供述,法院认定阿德涉案事实明确。

而小美原为陆军飞行训练指挥部少校连长,因其夫小伟向指挥部反映本件情事,经该指挥部查证后,于113年1月1日汰除小美,小美最终也与丈夫小伟离婚。

她最初在军方调查时并未指出阿德身分,但在与小伟的对话中透露细节,并于检方侦讯时指认阿德为当事人。法院认为,小美在侦查中供述一致且可信,无误指可能。

法院审酌,阿德为现役军人,已婚并有3名子女,竟至同单位已婚之女性家中赤身裸体,与仅着内衣裤之女同事同处一室,不论有无其他逾矩行为,所为已侵害该女同事丈夫之配偶权,经民事判决认定阿德应赔偿该女同事丈夫100万元。另酌及告诉人所受伤势、被告否认犯行,毫无悔意,对告诉人既未认错,亦未赔偿告诉人,告诉人带着本件之遗憾离世,最终依伤害罪,判处拘役50日,可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