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停让要「两脚落地+暂停3秒」 屏警:完全停止才行
▲屏东警将进行为期7天,在无号志化路口执行取缔专案, 。(图/记者陈昆福翻摄)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屏东县政府警察局统计,今年1至7月交通事故中,车祸死亡人数有85人,其中发生在无号志路口死亡者有23人,占死亡总人数27%,显见民众仍普遍缺乏路权意识,又习惯于路口抢快,为此警方将自8月19日至25日,进行为期7天,在无号志化路口执行取缔专案,以提升路口行车安全。
县警局表示,在无号志路口,常有车辆因未依规定停让造成事故发生,并导致严重伤亡,成为常见却鲜被民众重视的隐形危险。统计今年1月至7月,交通事故伤亡人数分别为85人死亡、1万2,970人受伤,其中发生在无号志路口死伤人数分别为23人死亡、4,204人受伤,死亡占总人数27%,受伤亦占总人数31%,显示无号志路口事故频仍。
警方提醒,汽机车驾驶人于路口看到红灯闪烁的「闪光红灯」号志、红色八边形,中间有白色停字的「停车再开」标志或白色停字的「停」字时,须将「速度降为零」,停车确认横向无来车或行人后再开车;而在闪光黄灯等干线道之车辆亦要在路口前减速慢行,以策安全。若违反上述情节,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5条第1项第18款规定,处新台币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罚锾。
警察局长戴台㨗表示,停车再开的规定并非新制,长期以来一直有相应的交通安全宣导,网路上关于停让要两脚落地、暂停3秒的谣言并非属实;事实上,停让的重点在于将车辆速度降为零,并确实确认左右有无来车后,方可续行,期盼透过持续加强宣导与执法提升驾驶人路口停让的观念及路权的意识,提升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