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左转「切西瓜」 新北统计去年逾千件违规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处统计,去年不依规定未达路口中心处即抢先左转违规有1184件。(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有汽车驾驶人日前行经路口左转时,未遵循行车导引线提早左转,甚至提前跨越双黄线驶入对向车道「切西瓜」被检举开罚,驾驶人不服提出行政诉讼败诉,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处提醒驾驶人,左转时应行驶至交岔路口中心处左转,并不得占用来车道抢先左转,以避免违规受罚,降低交通事故发生。

交通事件裁决处表示,该驾驶人称是因为要闪避机车,才会提前左转,致后车轮超越双黄线,但经法院勘验影片判断,该车提前于路口左转且前后轮均跨越双黄线驶入对向车道,违规属实,因此判决败诉。

交通事件裁决处统计,去年不依规定未达路口中心处即抢先左转违规有1184件,驾驶车辆行驶至交岔路口未达中心处,占用来车道抢先左转,违规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8条第1项第3款,最高可处罚锾900元;倘于路口前提前转弯又跨越双黄线,则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5条第1项第3款,最高可处罚锾1800元。

裁决处提醒驾驶人遵循道路标志、标线和号志和交通规则,避免违规受罚和危及自己与他人生命安全,共同维护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