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不停让违规较去年暴增382%
警政署5月起全台路口大执法,光是5月1日至6月27日不到2个月,「路口不停让行人」就取缔3万5905件违规,较去年同期7443件增加2万8462件,暴增382%。(警政署提供/胡欣男台北传真)
警政署5月起全台路口大执法,光是5月1日至6月27日不到2个月,「路口不停让行人」就取缔3万5905件违规,较去年同期7443件增加2万8462件,暴增382%。新法自6月30日起上路,汽车不停让行人最重可处6000元罚锾,六都至10日止共取缔逾3100件,此外,行人违规逾1900件。警政署吁行人也要守法,共同改善交通秩序。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汽车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将于6月30日起加重处罚规定,提高至6000元罚锾,并违规记点3点,以及应受道安讲习3小时。
因交通部重点在改善「行人地狱」,各县市是否进一步取缔行人违规,标准不一。以台北市为例,因北市全时相灯号较多,行人、车辆的号志有设时间差,今年第二季、第三季,都将行人违规纳入重点取缔项目,主要是闯红灯和违规穿越马路(不走斑马线)。
北市中山区年初就曾发生行人违规,导致骑士车祸丧命的事故。七旬老翁过马路,走到一半发现已变红灯,回头折返,一旁经过的32岁机车骑士闪避不及,失控撞变电箱,摔车身亡,老翁没大碍,却因闯红灯害骑士丧命,被依过失致死罪嫌送办。
新北市日前也发生行人走在斑马线上,但走到一半突然急停转身往回走,与行驶通过的机车发生擦撞,行人与骑士均认为自己是正常行进,并未违规,肇事责任目前仍在鉴定中。
台中市特殊案例包括,行人站在斑马线发呆、滑手机,不举发车辆,而行人站立于路口足以妨害交通,依《道交条例》举发,并处500元罚锾;而行人闯红灯,车辆来不及停让,也是车辆免举发,行人依《道交条例》处500元罚锾。
台中市交通大队说,取缔时最常碰到的执法陈情疑义大多为民众不知道3公尺要如何认定,警方在取缔实务上,大多以3公尺(约1个车道宽)为认定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