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媒報導富士康違反稅法 輕罰8.8萬

大陆官方上月对鸿海集团转投资富士康旗下多地企业,展开税务稽查与用地调查。根据陆媒最新报导,大陆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近日以富士康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开罚人民币2万元(约新台币8.8万元)。

针对上述讯息,鸿海延续先前法说会上的回应指出,集团了解外界都很关心这件事,也在积极应对,若有明确的结果,一定会公告让大家知悉,一切以公司正式说法为主。

和讯网报导,武汉富联科技因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等,遭大陆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拟罚款人民币2万元。

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将部分非直接从事研发人员费用列入研发人员人工费用,进行加计扣除。其中,2021年度涉及八人费用人民币88万元(约新台币387万元),2022年度涉及15人费用人民币105万元(约新台币462万元)。

根据规定,当事人企业所得税超范围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应调增为应纳税所得额。

股权穿透显示,武汉富联科技由郑州富联精密电子全资持股,郑州富联精密电子为工业富联全资子公司。

环球时报上月22日披露,大陆税务部门对对富士康在广东、江苏等地的重点企业进行税务稽查;自然资源部门则对富士康在河南、湖北等地的重点企业用地情况进行现场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