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选罢法 三立遭开罚220万元

中选会表示,中选会4月26日召开委员会议,会中审议民众检举三立新闻台在今年1月6日下午8时49分至10时45分播送「新台湾加油」节目,仅单独邀请新北市第12选举区立委候选人黄国昌,违反选罢法规定,决议处新台币20万元罚锾。

中选会指出,该节目又公开引用PTT网友发布的立委选举民调,违反选罢法第53条规定,决议分处公司及其代表人各100万元罚锾。

中选会指出,选罢法规定,广播电视事业从事选举相关议题的新闻报导或邀请候选人参加节目,应为公正、公平之处理,不得为无正当理由之差别待遇。其中「邀请候选人参加节目应为公正公平之处理」,委员会议决议认定标准是广播电视事业邀请候选人参加节目,应给予竞选同一公职的同一选举区全部候选人相同机会。

中选会表示,选罢法也规定,政党及任何人于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有关候选人或选举之民意调查资料,亦不得加以报导、散布、评论或引述。

中选会表示,三立引述内容虽为网友投票日10日前「汇整资料」后所预估的结果,但选罢法规定是投票日前10日禁止发布、报导、散布、评论、引述的「行为」为主。

中选会表示,本案虽然是同一违规录影带的检举案,但邀请候选人与发布民调属不同行为,应分别论处。中选会将据以开具违反公职选罢法案件处分书;并依行政程序法规定程序通知限期缴纳。105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