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前議員史雪燕被解職 許淑華:政治動作

南投县前议员史雪燕(前左)因国籍问题,遭内政部解职。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南投县前议员史雪燕因有大陆国籍,内政部行文要求解职。南投县长许淑华昨批评,内政部作法是用政治剥夺外籍配偶参政权,只有政治动作,与民主精神背道而驰。内政部表示,依国籍法规定,史应于就职1年内提出丧失外国籍与取得证明文件,南投县议会未依法确认,才依法解除职务。

南投县议会表示,史雪燕2021年递补议员时,史是大陆籍配偶,并非外国人,因此不适用国籍法;内政部片面以「国籍法」要求解职,不符合双重国籍的问题,但尊重内政部解释;史任内薪资、所得为合法行使职权所得,议会不会追缴。

史雪燕2018年参选南投县议员未当选,因为前议员游宏达涉贪遭判刑、褫夺公权定谳,游被解职,依得票数由史雪燕递补,她2021年就职,但2022年竞选连任时落选,议员任期仅1年4个月。内政部近日发文解除史雪燕职务,引发政坛讨论。

许淑华说,大陆籍配偶是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来台,而非用国籍法,取得中华民国身分证后,政府也未要求放弃大陆国籍;民进党担心衍生问题,用国籍法解释,行文给县府、议会要求解职,但史已卸任,要求解职没有必要,只是政治动作。

她说,内政部对史担任议员领取的费用,仅表示尊重议会,如内政部认为史不该就任,任内薪资、出席费就应取消,又怎会交给议会决定?凸显内政部自相矛盾。

内政部表示,没剥夺外配参政权,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大陆人士取得台湾人民身分,须注销大陆户口登记,非丧失原国籍;2009年已函示,任民选公职兼具外国籍,应于就职前办理放弃外国籍,就职1年内应完成丧失该国国籍及取得证明。内政部说,南投县议会未依法确认史雪燕办理情形,因此2日依国籍法解除其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