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議員史雪燕遭解職 許淑華質疑內政部剝奪外配參政權
南投县前议员史雪燕(中)因国籍问题,遭内政部解职。图/报系资料照
前南投县议员史雪燕因为有大陆国籍,内政部发文要求解职。南投县长许淑华说,内政部作法是用政治剥夺外籍配偶参政权力,没有必要性,只是政治动作,也与民主人权的精神背道而驰。
许淑华说,大陆籍配偶是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来台,而非用国籍法,取得中华民国身分证后,政府也未要求他们放弃大陆国籍。
史雪燕就职南投县议员,民进党担心日后衍生后续问题,特别用国籍法解释。内政部也行文给县府和县议会,要求解职。但史雪燕已经卸任,议员的职权行使已经结束,内政部要求解职,没有必要性,可见这只是政治动作。
许淑华指出,内政部公文对史雪燕担任议员期间所领到的费用,则表示尊重县议会。许淑华说,解职是内政部职权,如果认为史雪燕不该就任,她任内期间的薪资、出席费等都应该取消,怎么又交给县议会决定,公文内容更凸显内政部自相矛盾。只是想凸显大陆籍配偶,没有放弃原国籍,就不能担任公职,对于相关实务内容,内政部又避之不谈。
许淑华说,不论是陆配或其他国家配偶到台湾,都是台湾多元社会的象征,政府长年推动台湾是民族大熔炉,外籍配偶取得身分证后,不管是参与公职或各类活动,政府也都是正向鼓励。
内政部不需要针对大陆籍配偶特别设计或解释,尤其,陆配在台湾取得身分证门槛,就比其他国籍配偶高,既然他们已有身分证,就应认同他们已是中华民国国民,现在剥夺他们的参政权,只为了做政治上解释。政府未来在整体法规上,应有更明确的规定,否则就需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或国籍法上修正或说明。
至于针对个案且对已经卸任的议员解职,实在没有必要,也展现不出执政党大度。既然已经给了史雪燕身分证,就应认同她已是我们的国民,政府再对外籍配偶剥夺参政权或针对陆配不准参政,和民主人权理念背道而驰。史雪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