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藉陆配议题主张两国论

(图/本报系资料照)

民众党海选不分区立委的名单里有陆配徐春莺,副总统赖清德公开批判说「中国籍的共产党员当立委」。徐春莺已澄清从未加入共产党,但就算是共产党员又如何?依法徐是中华民国公民,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她有权参政。陆配取得台湾身分证的过程中,法律没规定共产党员不能入籍中华民国。

共产党员无罪,中华民国国民有权主张共产主义,2008年大法官会议释宪时已明确保障此思想自由。陆配从政不只代表陆配族群,也代表50多万个家有陆、外配的台湾家庭,陆配、外配缴税、缴健保费,挹注了社福与健保资源。前陆委会主委赖幸媛以美国独立战争为例,提到「有缴税就有国会代表权」正是美国的立国精神,同理,陆配对台湾社会的贡献应被认可。

移民署署长钟景琨最不该,他说如果陆配担任立委可能还有对国家忠诚的问题。只有独裁国家的官员才会要求人民效忠,以忠诚为名镇压异议;内政部长林右昌的发言也不当,若真有陆配如其说的「一面拿台湾身分证,口袋又藏了另张代表极权国家的身分证」,那是内政部、移民署都失职。

现行台湾法律以户籍定义两岸人民,不是国籍,陆配只有放弃户籍,没有放弃国籍这回事,也无从放弃。也因此陆委会主委邱太三的发言令人玩味,针对徐春莺案,他说:「民意代表仍须依照《国籍法》及《公务人员任用法》规范,出具放弃国籍的证明文件,才可以担任立委。」问题是《国籍法》只规范外国人,无片语只字提到大陆人民或陆配,蔡总统的就职演说提到「依据《中华民国宪法》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处理两岸关系」,依其说法,居住在大陆地区的人民不等同外国人。谈徐春莺时邱太三提《国籍法》,却把陆配当外国人,难道这代表民进党政府的大陆政策有变,两岸关系是国与国关系?

陆委会6日的声明提到,「无论中华民国国民兼具之外国国籍是否与我国具有外交关系、我国对该国是否给予国家承认、或仅认定其为政治实体……当事人即有依法放弃之义务。」在陆委会之前几次发言「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的脉络下,6日的声明立场明确,中国大陆是政治实体且是外国,也只有这样才能理解,为何陆委会认为陆配参选与《国籍法》有关。

陆委会连串的发言是「两国论」,是比李登辉的「特殊国与国关系」更为纯粹的两国论,因为特殊的国与国关系可以解读为不是一般的国与国关系,这可以从李登辉政府的陆委会在诠释特殊国与国关系时的转变看出来。在华盛顿与北京的压力下,当局后来把「国」翻译成政府意味较浓厚的State,而不是Country或Nation。今日陆委认为陆配涉及外国国籍,而且在声明中断然主张「《两岸条例》……不处理国籍等宪政层次或两岸定位等议题」,显然比蔡英文的宣示更往两国论靠拢。

陆委会的声明也必须放在民进党总统参选人赖清德的发言脉络下观察,赖启动竞选工作后,常说其两岸路线与蔡英文一致:「四个坚持与四大支柱」,但蔡英文的「依据中华民国宪法与《两岸关系条例》」,赖就不说了。赖与蔡路线上的差异是国际社会观察的焦点,也是华盛顿认为赖可能片面改变两岸现状的征候,今日陆委会政务官里就有两位与赖同属新潮流,声明里明确讲出《两岸条例》与两岸地位、宪政议题无关,贬低蔡英文昔日的主张。走向更明确的「两国论」,莫非是赖清德掌权后政府大陆政策的新方向?(作者为东吴大学全球华商研究中心咨询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