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秀燕需到立院「备询」?绿民代再杠台中市府
民进党台中市议员周永鸿,认为台糖肉品检出瘦肉精「西布特罗」是重大食安事件,台中市长卢秀燕是事件关系人,有至立法院备询的义务。(周永鸿提供/王煌忠台中传真)
台糖五花猪肉片检出瘦肉精「西布特罗」,从食安演变成政治事件,绿委林俊宪搬出《宪法》67条,指立法院可邀台中市长卢秀燕到院备询,台中市府则以大法官释字498号,基于地方自治,会请主政局处长到立法院「说明」,对此台中市议员周永鸿回击市府表示,台糖肉品检出瘦肉精是「重大食安事件」,卢秀燕有至立法院备询的义务。
周永鸿指出,宪法67条清楚写到,立法院「得设各种委员会」,而委员会「得邀请政府人员及社会上有关系人员到会备询」,立法院2012年就曾邀请导演李惠仁到经济委员会备询,如果老百姓都有宪法义务到委员会备询,那么卢秀燕市长当然不能免除这个宪法义务。
周永鸿表示,台中市政府及立委杨琼璎所提及的释字498号,是指地方自治团体在地方自治事项上不对立法院负责,市长当然不应到立法院备询,但西布特罗案件,就是全国唯一台中市验出的1盒有西部特罗,造成全国恐慌,所以委员会要处理的是重大事件,而且用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傅崐萁的讲法是「重大食安事件」,这事件的有关人员卢秀燕当然有出席备询之必要。
周永鸿强调,卢秀燕要到立法院,不是因为台中市这个自治团体的预算与政策,而是因为她是西布特罗事件的有关系人士,不适用释字498号。但卢秀燕是地方自治团体首长,立法院必须给予尊重,台中市府期望用「说明」而不是「备询」,也给予尊重。但依宪法规定,台中市政府无论派谁去「说明」,没有立委请他上备询台,他就不能「说明」,最终仍然是在备询台「备询」。
周永鸿表示,食安是全国人民关注的议题,有一个令大家恐慌的个案,卢秀彦也承认是个案,难道不需要说明清楚?台中市政府应该要协助社会厘清真相,而不是躲在后面,以政治攻防的语言拒绝备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