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宪呛依宪法邀卢秀燕立院备询 蓝委揪背后动机

瘦肉精争议延烧,民进党立委林俊宪(左)日前称依《宪法》规定,可邀台中市长卢秀燕(右)到立院备询。(合成图/中时资料照)

台中市政府验出台糖梅花肉含瘦肉精事件,引发食安疑虑,民进党立委林俊宪称依《宪法》规定,可邀请台中市长卢秀燕到立院备询。对此,国民党立委杨琼璎则呼吁林俊宪书不要读一半,要他翻翻宪法解释,要市长立院备询有权责的问题。杨琼璎也质疑,先点名发现问题的人来备询,很难不让人联想到政治操作。

林俊宪16日发文提到,宪法第67条规定,「各种委员会得邀请政府人员及社会上有关系人员到会备询」,等开议后,要卢秀燕到卫环委员会就西布特罗事件备询,完全于法有据。对此,杨琼璎今(18)日在脸书点名林俊宪书不要读一半,去翻翻大法官释字498号解释,里面明确规定,地方行政团体自主、独立,且中央地方各设有立法机关层级体制,地方公务员得衡酌到会说明之必要性,决定是否到会。

杨琼璎强调,台中市长负责的监督对象是台中市议会,没有被立委质询的义务,台中市府也已声明,愿派专业官员到立法院「说明」而非「备询」。杨琼璎直言,不管是立委、各级民代或中央、地方公务体系,宪法都有划分权限的均权原则,立委要地方首长来备询有扩权疑虑,要谨慎再三,何况释字写在那边很清楚,地方是自主衡量是否来立院。

杨琼璎说立委的监督对象是中央政府,这次台糖肉片瘦肉精事件,台中市府负责的就是查验出西布特罗及公布通报,其他像台糖、农业部以及从同批检体也验出西布特罗的卫福部等主管机关,都是中央政府,若立委们对于中央部会的调查状况一声不吭,然后先点名发现问题的人来备询,很难不让人联想到政治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