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一特义务役 退辅会反对纳入荣民

陆一特老兵力争补偿权益,退辅会称陆一特是义务役,不具荣民身分。(本报资料照片)

民进党立委蔡适应、国民党立委洪孟楷都提案修法,将过去役期3年的陆一特(陆军第一特种兵)纳入退辅会服务对象,并提供荣民身分。但退辅会昨赴立法院报告时持反对意见,强调陆一特仍属义务役性质;退辅会主委冯世宽也说,根据法律规定,陆一特与荣民有区别,而且「他们已经得到该有的荣誉」。

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昨审查《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条例修正草案》,跨党派立委提案给予陆一特荣民身分,并纳入退辅会服务对象,不过退辅会持反对意见。

退辅会书面报告指出,陆军第一特种兵是民国55年,国军为维系部队战力需要,依据《兵役法》对当年2年役期的义务役官兵抽签,对抽中的陆一特役男实施临时召集1年,因此总计服役3年,后因兵员已足够,自76年1月1日起停止。目前拥有陆一特荣誉证人数10万6000人,未领证者,退辅会推估还有约10万人左右。

退辅会报告指出,陆一特与义务役士兵是依《兵役法》履行法定义务,其服役法源依据及规范目的、役别、年资性质与计算等均不相同,且陆一特政策涉及人数众多难以掌握。重点是陆一特仍属义务役性质,若享有与志愿役同等权益,恐将有违比例及平等原则。

冯世宽昨表示,陆一特到退辅会主管各农场都会得到优惠价格,已得到应该有的荣誉,退辅会对他们为国牺牲奉献都非常感激,但根据法律规定,陆一特与荣民有区别。

冯世宽举例,就像现在服兵役,服4年或10年能受到的照顾也会有所区别,但对于立委能够关心此事,他个人觉得非常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