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一天处决3名性侵未成年犯人 称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

▲大陆处决3名犯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死刑犯。(示意图/CFP)

记者蔡绍坚/综合报导

中国大陆13日处决3名死刑犯,3人皆因犯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被判刑,分别为小学教师郭姓男子、务工人员尚姓男子,以及农民公姓男子。

根据大陆最高法院所公布,郭姓男子为民办小学的教师,2013年至2019年2月,利用其任课教师、班主任身份,先后奸淫6名女学生共计百余次,6名被害人初次被强奸时均不满14岁。

郭男还多次猥亵另外3名未满12岁女学生。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郭男死刑,最高法院依法核准。

尚姓男子为务工人员,2011年至2020年,在公园、广场、公车、幼儿园门口等公共场所选取、结识低龄幼女,采取诱骗、胁迫等方式,将幼女带至隐蔽处实施性侵害,共奸淫、猥亵幼女5人、猥亵幼女3人。

其间,尚男偷拍性侵害过程及被害人隐私部位影片、照片,以此要挟、长期奸淫其中4名幼女,并致一名被害人患重度忧郁及重度焦虑症,多次自杀未果。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尚男死刑,最高法院依法核准。

公姓男子利用同村张某(女,化名)经常到其经营的小卖部玩耍之机,采取诱骗、胁迫等方式,长期精神控制张某,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实施性侵害,时间自2015年夏张某未满12岁开始至2020年1月案发。

其间,公男共单独实施强奸8次、轮奸2次、单独或共同猥亵40余次,致张某不堪忍受,割腕及服农药自杀身亡,殁年16岁。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公男死刑,最高法院依法核准。

大陆最高法院提到,上述三案中,郭男利用教师身分在长达六年的时间内对其任教的多名小学女生实施奸淫达百余次,还多次猥亵多名小学生,色欲熏心、肆意妄为,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突破人伦底线;尚男专门物色脱离家庭、学校监护、看护的低龄幼女作为犯罪目标,先以小恩小惠诱骗,再以裸照、视频等胁迫,长期对被害人实施性侵害,导致未成年被害人罹患严重心理疾病;公男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先行诱骗再施胁迫,长期予以精神控制,不仅单独实施性侵害,还伙同他人轮奸、猥亵,侵害长达数年,导致未成年被害人自杀身亡的严重后果。

大陆最高法院强调,三人的罪恶行径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犯罪性质极为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为严重。

大陆最高法院还说,此次对三名罪犯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鲜明立场,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同时也是一堂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公开课,「希望能以案为鉴,提示广大未成年人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性侵害的能力,一旦遭受不法侵害要立即寻求父母、学校、公安机关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