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英女老父遭詐變賣房產案 桃檢起訴車手金主12人求刑5年
旅英李姓女子今年5月爆料,指独居老父误入股票操盘LINE群,投资近百万现金,为取回诈团声称4000余万元获利,连桃市芦竹区3000万房产也被洗脑变卖兑现,直到上缴千余万元服务费才知受骗,她痛批「台湾就是一个诈骗天堂」,案经披露,检警即时扣押该房产溯源追查,逮到24岁李姓男子为首的车手集团及金主、仲介共12人,桃园地检署今日侦结,依诈欺取财、组织犯罪防制条例、洗钱等罪嫌起诉,具体求刑5年并声请没收犯罪所得。
桃检说明,获悉报载旅英国人父亲遭诈千万元过户房产案,立刻指派检察官吴明娴指挥刑事局第一大队、桃园市芦竹警分局成立专案,经查诈骗集团是以LINE通讯软体吸引被害人加入「招财猫」群组,再虚伪捏造「华硕股份投资有限公司」名义,以假投资诈骗被害人陆续面交现金共新台币80万元给李男的车手集团。
当诈骗集团得知被害李翁现金所剩无几,但名下尚有房产,于是诱使李翁用房产借贷投资,并居间介绍钟姓仲介等人及吴姓金主,利用「假买卖真借贷」手法诈骗李翁将房产过户给吴姓金主,借得1800万元后,吴某等人再利用权利金、服务费等名目又收取1031万元,因此李翁的房产过户后仅得769万元,不过所得款项,仍继续遭诈骗集团以假投资诈术骗取。
桃检说,检警专案小组除积极溯源,将涉案的相关集团成员陆续查缉到案外,并即时声请扣押李翁被骗过户的芦竹房产,避免遭吴姓金主移转牟利,最终循线查获被告24岁李男的车手集团及金主、仲介共12人,并向法院声请羁押被告李男及吴某等6人获准。
检察官认为李男等12人分别涉犯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的指挥、参与犯罪组织、刑法的3人以上共同犯诈欺取财及修正后洗钱防制法的洗钱等罪嫌。另审酌被告等人均年值青壮之年,不思寻正常工作赚取财物,反利用年老人可欺而乘人之危,夺人房产,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及身心煎熬,请法院量处李男等人有期徒刑5年不等的刑度,并声请没收犯罪所得。
旅英李女痛心独居父遭投资诈骗过户房产一案,桃园地检署今日侦结,将24岁李男为首的车手集团、金主及仲介共12人依诈欺、组织及洗钱防制法等罪起诉。记者陈恩惠/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