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英女揭詐房案 12嫌求刑5年
旅英李女痛心独居父遭投资诈骗过户房产一案,桃园地检署昨日侦结,将24岁李男为首的车手集团、金主及仲介共12人依诈欺、组织及洗钱防制法等罪起诉。记者陈恩惠/摄影
检警已扣押该房产,被诈老翁能否取回房产?律师何祖舜表示,判决结果会影响房产是否返还,等判决确定后,若该房产被认定为诈团犯罪所得,依法将没收,可等解除扣押后发还;被害人也可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因诈骗或侵权行为而丧失房地产,要求返还或赔偿。
桃检表示,报纸披露李女父亲遭千万元过户房产案,指派检警成立专案,经查诈团以LINE通讯软体吸引加入「招财猫」群组,以假投资诈骗被害人李翁,陆续面交现金共80万元给车手集团。
诈团得知李翁名下有房产,居间介绍钟姓仲介、吴姓金主等人,利用「假买卖真借贷」手法,诈骗李将房产过户给吴,借得1800万元后,吴某等人以权利金、服务费等名目收取1031万元,剩余769万元也被诈团以投资为由骗走。
桃检表示,检警即时声请扣押李翁被骗过户的芦竹房产,避免遭移转牟利,循线查获24岁李男的车手集团及金主、仲介共12人,向法院声羁李男、吴某等6人获准。
检察官认为,李男等人不思正常工作赚取财物,利用老年人可欺乘人之危,依诈欺取财、组织犯罪防制条例、洗钱等罪嫌起诉,具体求刑5年并声请没收犯罪所得。